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园区绿色食品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电梯安装采购 | ||
品目 | 货物/设备/机械设备/起重设备/电梯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30日 12:3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1月21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1月30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邱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0889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工业园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 0796-****565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县泉江镇茶博园B1栋-2#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女士 0796-****776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园区绿色食品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电梯安装采购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各投标单位: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时间前一天17:00前从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单据上须注明“****”字样,投标****银行及账号如下:
转账银行户名:****公司
开户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号:936********1258904
注:(1)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一次性足额转账到达招标文件规定的账号中,并打印缴纳凭条。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受理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2)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3)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同时须凭采购单位同意退还保证金的函,到****公司办理相关退款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的补充、变更通知下载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2、本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江****工业园区**
联系方式:张先生 0796-****5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泉江镇茶博园B1栋-2#
联系方式:李女士 0796-****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女士
电 话: 187****0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