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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玻璃器皿深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玻璃器皿深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地点:**市****镇张名村****园区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及其他事项说明,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日-2024年12月2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薛经理
联系电话:188 0351 8341
邮箱:188 0351 ****@163.com
**玻璃器皿深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专家意见下载地址:
https://cloud.****.cn/t/muieQfnaMFZr (访问码:7p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