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城市排水防涝提升工程
EPC项目第一次答疑澄清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市城市排水防涝提升工程EPC项目
二、澄清信息
1、问:投标文件中p31 施工业绩:投标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近 5 年内(指2019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费在5800万元(含)以上的排水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一项得4分,最多提供2个业绩,最高得8分。评审依据:①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必备)...... 提问:竣工验收证书是否与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具有同等效力,是否符合此项要求
答:依据招投标法要求,设置业绩时,均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为主,若贵公司所在地确无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文件,以竣工验收证书为替代作为主要竣工验收材料,需提供相关说明文件,辅以证明该证书的有效性,具体如何认定,需以专家意见为准。
问:招标文件中 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请问 **及市政工程 专业以及 地铁及市政工程 专业是否符合要求请明确
答:属于
问:(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说明 本项目工程**费投标报价的有效报价区间为:90% A(投标报价) 95% ,备注中写 投标报价=下浮让利系数 (招标控制价-暂列金和暂估价)+暂列金和暂估价 。 请明确 A(投标报价) 是指的备注中的 下浮让利系数(即不含暂列金和暂估价) ,还是 **工程费报价/**费招标控制价(****3834.68元) (2)招标文件中建设规模及内容: **排涝渠11.3千米;改造排涝渠5.5千米,**箱涵通道800米;**DN300-DN1500排水管网总长度17千米,改造DN300-DN1500排水管网总长度18.2千米,配套建设检查井、雨等相关附属设施;扩建城市湖塘3处,新增调蓄能力22万立方米。 与招标文件中设计任务书及初步设计图纸的内容不符,请明确该项目具体建设内容。 (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说明 投标报价=下浮让利系数 (招标控制价-暂列金和暂估价)暂列金和暂估价 。 请明确本次报价是否仅需报投标总价,不需要提供清单报价及明细。 (4)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中未提供格式样本文件。 请明确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编制即可,封面是否要编制正副本两个版本 (5)招标文件中关于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 请明确单独具有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是否也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答:一、A投标报价是指具体报价,即**费下浮让利后的报价;二、项目概况为可研批复概况,具体以设计任务书为准;三、附件上传了模拟预算清单,需一同提供清单报价及明细;四、本项目为综合评估法,具体文本格式以招标文件的为准,如需补充相关材料,格式自拟;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同时具备的两项资质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投标,但不属于联合体。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市城市排水防涝提升工程EPC项目原定于2025年01月16日上午9:30举行开、评标活动,现变更为2025年01月21日上午8:30举行开、评标活动。
2、本项目原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25年01月16日上午09:30,变更为2025年01月21日上午8:30。
3、由于本工程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进行了变更,投标人按原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6日上午09:30)开具的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和按变更后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1日上午08:30)开具的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均视为符合要求。(注: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必须在投标有效期内,已过投标有效期的要重新开具保函;此次延期说明前开具的保函,****公司平台重新推送)
4、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顺延至2025年01月21日上午08:30。
5、本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当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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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