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银龄**适老化
****社区活动参与企业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组织开展“2025年银龄**﹒****社区活动”。为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现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市2025年银龄**适老化改造参与企业,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资质有效期一年)
二、申报条件
参与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法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在**市内从事经营活动、具备线下服务能力,具备所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如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从事适老化改造或无障碍改造案例。
(二)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列入“失信主体名单”,在类似政策或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全风险和隐患。
(三)严格执行国家税收管理有关规定,承诺对消费者个人现场开具发票(确无法现场开具的,应在充分沟通基础上3日内开具),发票金额为产品的实际成交价。不为消费者享受资助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四)具备完成适老化改造的线下服务保障能力,销售的产品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或商家编码,能够提供产品讲解展示、现场交易及退换货服务,能协调提供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等服务。具备系统化防范骗补、套补等风险防范的制度和措施,具有规范的销售、配送信息系统,有完善的进销存管理机制,能提供与适老化改造工作相关、可溯、不可更改的台账资料。
三、申报材料
申请适老化改造报名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具体包括:
(一)参与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企业法人、企业简介,以及线下各服务网点地址等。
(二)参与企业承诺书(模板见附件),盖企业公章。
(三)参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等。
(四)参与企业相关专业资质和从事适老化改造或无障碍改造案例。
(五)参与企业专项活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渠道、物流配送方案、售后方案、风险防控方案(如防范恶意刷单或套现的具体举措)。
四、参与企业职责和义务
(一)****社区适老化改造样板间建设工作,所有样板间统一规范命名为“XX县/区XX街道/乡镇XX社区银龄**展示厅”,同步落实“三区一栏”标准化建设要求。
(二)做好适老化改造的宣传工作,提高活动知晓度和影响力,鼓励参与企业在为群众提供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中叠加让利支持。
****政府部门对适老化改造过程的宣传、监督、验收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开展主题活动,接受监督检查,提供合同、台账、发票、订单信息、配送信息、顾客信息、改造施工图片等材料。
(四)坚持诚信经营,对提供的适老化项目商品质量、服务品质负责,经营中不得采用“先涨价后折扣”、以非活动产品代替活动产品、对不同消费者群体购买同一产品收取不同价格等手段欺骗消费者,企业要负责所有的产品售后问题,做好售后服务。严禁出现刷单套现、联合骗补等骗取财政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处置。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参与企业自愿申报,即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将相关申报****开发区、**管理局)民政部门。
县区 | 联系电话 | 地址 |
****民政局 | 0791-****1008 | **县公园路10号 |
****民政局 | 0791-****2640 | **县民安路 |
****民政局 | 0791-****1160 | **县**大道209号 |
****民政局 | 0791-****8587 | **区三经路699号 |
****民政局 | 0791-****2273 | **区抚生路369号 |
****民政局 | 0791-****2271 | **区**路995号 |
****民政局 | 0791-****0159 | **区**东路699号 |
****民政局 | 0791-****1053 | **区**大道390号 |
****民政局 | 0791-****9510 | 红谷滩****中心A座 10层 |
经开区社发局 | 0791-****2772 | 昌北下罗枫**大街568****管委会大楼 |
高新区社发局 | 0791-****1257 | 高新区昌东大道7299号 |
**管理局社会事务办 | 0791-****8622 | **市**岭秀湖街1号 |
(二)评审。根据参与企业申报条件,****开发区、**管理局)民政部门组织评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应纳尽纳,由****汇总形成《2025年银龄**适老化改造参与企业名单》统一公布。
(三)入选。入选企业可结合实际,采取独立承建或联合其他入选企业****社区适老化改造样板间建设。入选企业资质有效期与此次活动时间保持一致。
特此公告。
附件:参与单位承诺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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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