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2025-03-12】
某院疗养区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参数及需求
一、项目名称:某院疗养区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某院疗养区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拟确定1家供应商提供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 服务地点:****风景区 供应商应****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冷冻食品)且在有效期内。 报名人应对畜肉类、禽肉类、水产类、果蔬类、干货和调料类、蛋和豆制品类、牛奶和饮料等预包装食品类副食品综合提报下浮率,米、面、粮、油单独提报下浮率,下浮率以定期市场调研所得市场调研价为基础提报,且副食品下浮率不得低于10%。 供应商所供食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卫生标准,确保安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 | 78万元 | 2025年9月1日 | 拟采用“1+1”模式,第一年合同期满考评合格并协商后可续签1年,总合同期限不超过2年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后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联系方式:178****9808,地址:**省**市
供应商需要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在军队采购平台反馈。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和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