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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所属位于**县六〇大道与稻香街交叉口西北方向共4间店铺招租(3年)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所属位于**县六〇大道与稻香街交叉口西北方向共4间店铺招租(3年) | |||||||
标的名称: | **县六0大道与稻香街交叉****商铺招租(3年),挂牌价247,581.09元 **县六0大道与稻香街交叉****商铺招租(3年),挂牌价202,453.95元 **县六0大道与稻香街交叉****商铺招租(3年),挂牌价238,679.30元 **县六0大道与稻香街交叉****商铺招租(3年),挂牌价242,635.65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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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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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03月17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03月21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详见附件(请下载)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海川房地产****公司出具的赣海川房估字[2025]第F0208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标的物交付时间以租赁合同签订为准。 4.租金按年支付,每年到期前一个月的15号交清下一年租金,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清首年租金、拍卖佣金及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为每间店铺10000元,承租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招租方负责无息返还)。若承租方未按规定如期付款则视为违约,已交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取消承租方资格,一切损失及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拍卖成交后,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承租方在装修期间若未经过招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对房屋进行改造的,若因擅自改造导致房屋坍塌或人员伤亡事故,一切经济损失由承租方全额承担。房屋水、电开户费用及装修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在承租期满后或因违约提前解除承租合同的,招租方对承租方装修等所有的投入不承担任何的经济补偿(因违约提前解除承租合同的,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0元不予退还)。 6.本次所有标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权。 7.在承租期间,如有国家政策需要收回产权的或不可抗力因素,招租方有权解除承租合同,并退回承租方已交剩余租赁期租赁差价,招租方不承担除此之外的任何补偿责任(包括装修费用等)。 8.租金在前一年基础上每年递增3%。 | |||||||
|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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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价款支付方式: 租金按年支付,每年到期前一个月的15号交清下一年租金,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清首年租金及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交易中心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交易价款及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2、保证金处置方式: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 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承租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首期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算账户期间产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公司 联系电话:183****0818张先生 ****993166徐女士 138****6811 张先生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市****公司 账 号:793********0016 开户行:****分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