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化工集中区扩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根据《****办公厅、****办公厅印发 制建设的意见>通知》(中办发(〔2021〕) 11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 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 、《**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赣办发〔2022〕43号)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省发展 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的通知》(赣发改投资〔2013〕388号)的规定,建设单位应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信息。为此我单位现将《****园区化工集中区扩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1 、项目名称:****园区化工集中区扩容项目;
2 、项目性质:扩建( 四至调整及面积增扩);
3、规划范围:****园区化工集中区四至范围勘测定界总面积 346.2201公顷,**高新西路、**路(规划道路);南至兴南一路;西至揭坊王家;北至丁坊、和谐西路;中间金福大道。
4、产业发展目标:以香精香料为主导产业,其他精细化工为辅助产业,将化工集中区建设成为以香精香料产品为核心,其他精细化工产品为辅助的化工产业集群。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请说明支持和反对的理由及对本项目的意见或建议)
(二)您认为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如何,有何看法
(三)您认为本项目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是什么
(四)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您的生活质量有何影响
(五)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有哪些
三、联系方式
1、评估责任主体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县秀谷西大道3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能文 189****3989
2 、受委托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公司
联系地址:**省**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998****广场A1办公楼-4803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工 137****0652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可采用的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以书面形式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或受委托评估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