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产权单位的委托,****依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在**县公共**交易网公开挂牌拍卖**县**镇星江中路5号8间店面3年租赁权。
一、标的概况:**县**镇星江中路5号8间店面3年租赁权拍卖,标的位于县城步行街星江中路5号,8间店面分4个标的拍租,租赁期限3年,租金按年支付。
拍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起拍价 (万元/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装潢评估净值补偿费 (万元) | 备注 |
1 | **县**镇星江中路5号自西向东第1间店面4年租赁权拍卖 | 26.31 | 8.1 | 5 | 2.0522 | 现经营内衣店 |
2 | **县**镇星江中路5号自西向东第2、3二间店面4年租赁权拍卖 | 52.61 | 16.2 | 5 | 401044 | ****鞋店 |
3 | **县**镇星江中路5号自西向东第4、5二间店面4年租赁权拍卖 | 72 | 22.165 | 5 | 5.616 | ****男装店 |
4 | **县**镇街星江中路5号自西向东第6、7、8三间店面4年租赁权拍卖 | 108 | 31.2 | 5 | 9.72 | 现经营DO男装店 |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拍卖时间及地点:2025年4月3日上午10:00****交易中心二楼电子开标室举行拍卖会。
四、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2日16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资格证明条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到******分部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相关竞买资料,并交纳每个标的5万元的竞买保证金。竞买成功的买受人,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租金);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五、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租赁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正康房地产土地****公司出具的赣正康估字[2025]0028-1《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面积等均以现状拍租,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买受人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买受人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本次拍租所有****办公室及隔间,拍卖成交,按现状交付。
4、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天内交清第一度年租金及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每间店面10000元,租赁期满,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由委托人无息返还。
5. 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后,由委托人配合买受人办理租赁后的相关手续,如买受人不及时交纳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将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收回租赁权。
6.本次拍卖成交,原承租人竞得租赁权的租赁期限自2025年3月1日至2028年2月29日止。新的承租人租赁起始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次日起算。
7.拍卖成交,买受人店面装修不得破坏房屋结构,不能影响房屋承重,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本次拍租店面均有装潢、装修,其费用进行了资产评估。拍卖成交,买受人应按委托人提供的装修补偿评估明细表中所涉及的相关标的的装修净值,补偿给原承租人,详见赣正康估字(2025)0028-2号《评估报告》。
9、若原承租人不报名参加竞价的,视同放弃优先权,放弃装潢评估值的所有权。如标的流拍,委托人将以“零元”再面向社会公开拍租。
11、如遇政策性调整、拆迁,买受人无条件配合委托人收回租赁物,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计息)。
12、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特别约定》。
保证金帐户:户 名:******分部
开户银行: ****银行天佑支行
账 号:360********050000106
报名地址: ******分部 (**县老建行一楼)
联系电话: 0793-****380 135****0101(郑先生)139****4609(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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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