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5-2027年度项目造价咨询机构入库项目澄清文件
收件人:各参与本项目询比价的供应商
问题描述:
询价文件响应须知中规定本项目设最高控制价,最高控制价下浮率为35%,低于此下浮率的为无效标(如36%则为无效标)。然而,响应一览表中表述为实际价格=原价格×(1-下浮率),且下浮率大于等于40%为有效报价,两者存在矛盾。
澄清内容:
本次项目的最高控制价下浮率应为35%,即供应商的报价下浮率必须大于或等于35%,低于此下浮率的为无效标(如36%则为无效标)。实际价格计算公式为实际价格=原价格×下浮率。
响应一览表中关于下浮率大于等于40%为有效报价的表述为错误表述,应予以删除。
供应商的报价下浮率必须大于或等于35%,低于35%的报价为无效标(如36%则为无效标)。
本次询比价文件所依据的文件为《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赣招协〔2015〕9号),文件名称如有误,请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二)关于保证金缴纳的澄清
问题描述:
询比价文件中提到保证金需缴纳至指定账户,但实际情况是保证金应按照平台规定缴纳,并缴纳至平台。
澄清内容:
本项目的保证金应按照平台规定缴纳,并缴纳至平台指定账户,无需缴纳至询比价文件中提及的账户。
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时,应严格按照平台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保证金按时、足额缴纳至平台指定的账户。若因未按平台规定缴纳保证金而导致投标无效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关于询价文件下载的澄清
问题描述:
询价公告中表明要将询价文件发送到文件指定邮箱邮箱,然后由采购人发送询价文件,但实际上需要在平台上报名下载询价文件。
澄清内容:
供应商应在平台完成报名后,直接在平台上下载询价文件,无需通过邮箱发送或接收询价文件。
平台报名及下载询价文件的具体流程已在平台相关页面进行了详细说明,请供应商仔细阅读并按照流程操作,确保顺利获取询价文件。
四、其他说明
本澄清文件作为询比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澄清文件与询比价文件中的内容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澄清文件,并按照澄清后的相关内容准备响应文件。如有疑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本澄清文件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供应商应按照本澄清文件的要求参与本次询比价活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138****6372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地址:**市**区赛维大道3698号
六、澄清单位
澄清单位名称:******公司
澄清日期: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