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主**G3编制单元G3-09街区详细规划调整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21 10:08公示说明
主**G3编制单元G3-09街区位于中环西路以东、**路以北,街区范围约60公顷。依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街区大部分(45.76公顷)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中学汪公潭校区办学条件,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的迫切需求,拟对学校所在街区详细规划进行调整,我局按照详细规划编制程序和要求,现予公示。具体调整情况为:
一、路网优化调整
1.根据中环西路建设现状,同时衔接**片区路网,调整**路与中环路、萍水北路的交叉口。
2.结合现状权属和周边建设情况调整规划路线型和竖向,局部拓宽规划路(**南路至中环西路段)。
3.取消**南路(中环西路至规划路段)和规划三路。
二、用地布局调整
1.将原****/02/03/04/05地块与G3-09-09地块部分用地整合为一个地块,地块编码为****,用地****小学用地(080403)。
2.****中学之间、萍****学校之间的现状住宅区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地块编码分别为G3-09-02、G3-09-03。
3.****中学****学校西南侧若干地块整合为一个地块,地块编码统一调整为G3-09-06,用地性质统一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
4.****中学西侧自然山体规划为公园绿地(1401),地块编码为G3-09-09。
三、规划指标
街区内各地块规划指标根据《**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和相关规范确定。
********小学用地(080403),用地面积为217450.24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0.9,建筑密度不大于30%,建筑限高不大于30米,绿地率不小于35%。地块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85%,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小于66%。
G3-09-02、G3-09-03、G3-09-06地块用地性质均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用地面积分别为28123.77平方米、33259.17平方米、92760.92平方米。以上三个地块规划指标均为容积率不大于1.8,建筑密度不大于30%,建筑限高不大于36米,绿地率不小于30%。地块海绵城市建设指标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85%,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小于64%。
G3-09-04****广场用地(1403),用地面积为5658.86平方米,规划指标保持不变,即绿地率不小于40%。地块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85%,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小于66%。
G3-09-05****小学用地(080403),用地面积为24559.24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0.8,建筑密度不大于30%,建筑限高不大于30米,绿地率不小于35%。地块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85%,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小于66%。
G3-09-07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1402),用地面积为11420.15平方米。
G3-09-08地块用地性质为宗教用地(1503),用地面积为 610.16平方米,规划指标保持不变,即容积率不大于0.5,建筑密度不大于25%,建筑限高不大于12米,绿地率不小于40%。地块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85%,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小于65%。
G3-09-09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1401),用地面积为49361.20平方米。地块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85%,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小于67%。
四、配套设施整合
规划将原G3-09-08地块配套的垃圾站和G3-09-10****幼儿园整合到调整后的G3-09-06地块内,同时结合15分钟社区生活圈专项规划内容,在G3-09-06****居委会、社区警务室、****服务站、****中心和体育健身场所等设施。
按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该街区详细规划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市民意见和建议。如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城市大厦8号楼8楼801室)或市****管理中心(城市大厦8号楼3楼370室)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1日—2025年4月19日
监制单位:****规划局
监督电话:****011 ****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