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 |
913********837107D | 丁冰 |
周煜华 | **省**市**县 |
****高新****园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 | |
| |
2021版本: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 **省**市**县 ****园区****工业园内 |
经度:116.28982 纬度: 29.78003 | ****环境局 |
| 2022-06-10 |
九环评字(2022)47号 | **** |
| 15000 |
660 | **** |
913********837107D | ****公司 |
****0406MA35P5FP77 | ****公司 |
****0406MA35P5FP77 | 2024-12-07 |
| |
2024-12-16 | 2025-01-10 |
| http://www.****.cn/jxhdcy2017/vip_doc/****6976.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 3-辛酰基硫代丙基三乙氧基硅烷5000t/a、六甲基二硅氮烷3000t/a、甲基硅酸2000t/a、气凝胶2000t/a和钛酸酯偶联剂系列产品5000t/a、甲基苯基二氯硅烷4000t/a、苯基三氯硅烷2000t/a | 年产1.7万吨有机硅新材料: 3-辛酰基硫代丙基三乙氧基硅烷5000t/a、六甲基二硅氮烷3000t/a、甲基硅酸2000t/a、气凝胶2000t/a和钛酸酯偶联剂系列产品5000t/a。 甲基苯基二氯硅烷4000t/a、苯基三氯硅烷2000t/a不再建设。 |
甲基苯基二氯硅烷4000t/a、苯基三氯硅烷2000t/a不再建设。 | |
|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水:本项目废水通过管道输****处理站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园区****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要求,最终排入长江。 废气:按照《报告书》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各类工艺废气污染物的性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永久性采样监测孔和采样监测平台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采用成熟稳定的先进工艺技术,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按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对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治理,确保各种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有关标准要求;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废气的各项控制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焚烧炉烟气排放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排放参照执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有组织废气TVOC、非甲烷总烃、甲醇、苯和氯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有组织氯化氢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无组织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无组织VOCs、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界无组织废气HC1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噪声: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并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废: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要求管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验收前,废水****处理站污泥需送有关部门进行鉴定,视鉴**果进行处置,鉴**果出来前按危废管理;按照生态环****管理部门相关要求,管理企业产品和副产物,对符合质量要求的副产物要建立管理台账,做到全过程可追溯,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和副产物按危险废物管理。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 废水:厂区已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分类”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厂区外排污水管网设置为明管架空,同时标识好管网名称、污水种类、流向。 废水主要有工艺废水、尾气吸收塔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和纯水制备排水。 新****处理站对丰收路厂区项目工艺废水进行处理,工艺废水(含盐废水经MVR蒸发脱盐处理)经“微电解+芬顿氧化工艺+中和混凝沉淀”预处理后,再与低浓度废水(尾气吸收塔废水、初期雨水、纯水制备排水)一起经“水解酸化+UASB厌氧+A/O氧化+芬顿氧化+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处理能力为600t/a。废水排口依托**路厂区废水总排口。 废气:有组织废气包括工艺废气,贵金属焙烧炉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和危废仓库废气。 (1)工艺废气 1)A22车间:经车间一级循环水冷+一级-15℃冷冻盐水+2级水喷淋预处理后接入厂区尾气处理系统(喷淋+蓄热焚烧装置+急冷+水洗+碱洗),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4)进行排放。 2)A23车间:废气通过收集后,经车间废气处理设施(一级25℃循环水+一级-15℃冷冻盐水冷凝+水喷淋+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车间28m高排气筒(DA013)排放。 3)A24车间:车间废气处理设施(一级25℃循环水+一级-15℃冷冻盐水冷凝+水喷淋+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车间2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贵金属焙烧炉烟气 焙烧炉烟气经高温除尘+二燃室+急冷塔+喷淋塔+碱洗塔+雾水分离器+湿电除尘+活性炭吸附+SCR催化脱硝塔处理后由单独25m高排气筒(DA012)排放。 3、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 污水池尾气采用反吊膜加盖密封后接至厂区集中处理装置处理尾气处理系统(喷淋+蓄热焚烧装置+急冷+水洗+碱洗),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4)进行排放。 4、危废暂存间有机废气 仓库顶端设抽风管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再通过管道抽送至厂区集中处理装置处理尾气处理系统(喷淋+蓄热焚烧装置+急冷+水洗+碱洗),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4)进行排放。 废气排放口设置了永久性采样口,排气筒树立排放口标识,废气VOCs总排口(DA004)安装了固定污染源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对废气中VOCs进行实时监测;贵金属焙烧炉排口安装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氯化氢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对贵金属焙烧炉排口进行实时监测。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高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要远离厂界和环境敏感点,高噪声设备采取墙体隔声、厂区绿化吸收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主要固废主要为蒸馏残液、废活性炭、危险废物焙烧残渣、飞灰、危险废物焙烧烟气净化泥渣、危废焚烧炉检修废耐火材料、废包装袋、包装桶、废水预处理系统产生的废盐、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员工的生活垃圾。蒸馏残液、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交由瀚蓝工业****公司处理;危险废物焙烧残渣、飞灰、危险废物焙烧烟气净化泥渣、危废焙烧炉检修废耐火材料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公司处理;废包装袋、包装桶属于危废,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水预处理系统产生的废盐鉴**果出来前按危废贮存要求贮存,交由******公司处理;污泥鉴**果出来前按危废贮存要求贮存,交由瀚蓝工业****公司处理。 |
A22车间废气接入厂区VOCs处理装置进行焚烧后排放;A23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增加冷凝、“1级降膜吸收”装置;A24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增加冷凝装置。 厂区总有机废气处理装置新增焚烧装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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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强化化学品从贮运、使用到生产各个环节的事故防范,物料和废物应做到分类、分区存放。设置围堰、防渗排水沟,安装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报警仪。按环评要求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液、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设施的检查维护,配套足够的应急物资,特别是有毒有害气体泄漏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物资要保障到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须报市、县生态环****园区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 建设单位于2024年12月编制《****(总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风险级别为“重大”,备案号为360429-2024-001-H。 建设单位对风险区域设置围堰、防渗排水沟,安装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报警仪。丰收路厂区建设一座容积为700m3事故应急池、一座容积为600m3初期雨水池。在事故状态进行事故废水收集。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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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 19966.2 | 0 | 0 | 0 | 19966.2 | 19966.2 | |
2.5605 | 2.47 | 58.11 | 0 | 0 | 5.03 | 2.47 | |
0.1393 | 0.014 | 3.456 | 0 | 0 | 0.153 | 0.014 | |
0.0139 | 0.0091 | 0.168 | 0 | 0 | 0.023 | 0.009 | |
0.4173 | 0.049 | 0 | 0 | 0 | 0.466 | 0.049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376 | 0.012 | 1.214 | 0 | 0 | 2.388 | 0.012 | / |
5.468 | 0 | 5.68 | 0 | 0 | 5.468 | 0 | / |
0 | 0 | 0.15 | 0 | 0 | 0 | 0 | / |
0 | 4.32 | 13.977 | 0 | 0 | 4.32 | 4.32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处理站 | ****处理厂接管标准 | 工艺采用“预处理(铁碳微电解+芬顿中和沉淀)+生化处理(水解酸化+UASB厌氧+A/O池)+三级把关(芬顿+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工艺。污水站设计水量为600m3/d | 项目外排污水中的污染因子排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要求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A23车间废气处理设施 | VOCS、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氨执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的标准 | 经车间废气处理设施(一级25℃循环水+一级-15℃冷冻盐水冷凝+水喷淋+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车间28m高排气筒(DA013)排放 | A23车间生产废气治理设施废气污染物VOCS、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标准限值要求;氨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的标准限值要求 | |
2 | A24车间废气处理设施 | VOCS、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标准;氨执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 经车间废气处理设施(一级25℃循环水+一级-15℃冷冻盐水冷凝+水喷淋+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车间2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A24车间生产废气治理设施废气污染物VOCS、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标准限值要求;氨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的标准限值要求 | |
3 | 贵金属焙烧炉烟气处理措施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 焙烧炉烟气经高温除尘+二燃室+急冷塔+喷淋塔+碱洗塔+雾水分离器+湿电除尘+活性炭吸附+SCR催化脱硝塔处理后由单独25m高排气筒(DA012)排放 | 贵金属焚烧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氯化氢、CO、二噁英类排放浓度均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标准限值要求。 | |
4 | A22车间废气处理设施 | VOCS、非甲烷总烃、甲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的标准;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标准;二噁英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标准 | 经车间预处理(一级循环水冷+一级-15℃冷冻盐水+2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后接入厂区尾末端总处理(喷淋+蓄热焚烧装置+急冷+水洗+碱洗)+1#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A22车间有机废气焚烧废气污染物VOCS、非甲烷总烃、甲醇排放浓度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标准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的标准限值要求;氯化氢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标准限值要求;二噁英排放浓度均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标准限值要求 | |
5 | 厂界内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企业已采取了相应VOCs无组织过程控制措施 | 厂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值均低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标准限值 | |
6 | 厂界废气 | VOCS、非甲烷总烃、甲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的标准;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标准 |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原料输送和中间储存、生产过程中挥发的废气,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原料输送和工艺过程中挥发的废气。通过以下措施达到减排: ①车间内物料的转移:在装料和卸料时采用管道输送,气相管和液相管分别与料桶相连,输液时形成闭路循环; ②企业应在发展中不断提高工艺技术,以及设备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车间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量。 ③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提高工人操作水平,通过宣传增强职工环保意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多种措施并举,减少污染物排放。 ④采用质量可靠的设备、管道、阀门及管路附件,加强运行管理,及时更换相关零部件,将装置的静密封点泄漏率控制在0.1-0.3‰,减少装置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降低废气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量。 ⑤尽量减少原料、产品转移、输送的中间环节,将物料暴露的几率降至最低。 | 无组织废气中VOCS、非甲烷总烃、甲醇排放浓度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标准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的标准限值要求;氯化氢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标准限值要求 |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合理布设高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要远离厂界和环境敏感点,高噪声设备采取墙体隔声、厂区绿化吸收等措施 | 《工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高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要远离厂界和环境敏感点,高噪声设备采取墙体隔声、厂区绿化吸收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项目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报告书》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合理设置和管理地下水监测井,加强防腐、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厂区地下水监测工作,对出现损害的防腐、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腐、防渗设施牢**全。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措施,一旦发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防止环境污染,确保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国家规定的标准。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 |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要求管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验收前,废水****处理站污泥需送有关部门进行鉴定,视鉴**果进行处置,鉴**果出来前按危废管理;按照生态环****管理部门相关要求,管理企业产品和副产物,对符合质量要求的副产物要建立管理台账,做到全过程可追溯,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和副产物按危险废物管理。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 本项目主要固废主要为蒸馏残液、废活性炭、危险废物焙烧残渣、飞灰、危险废物焙烧烟气净化泥渣、危废焚烧炉检修废耐火材料、废包装袋、包装桶、废水预处理系统产生的废盐、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员工的生活垃圾。蒸馏残液、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交由瀚蓝工业****公司处理;危险废物焙烧残渣、飞灰、危险废物焙烧烟气净化泥渣、危废焙烧炉检修废耐火材料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公司处理;废包装袋、包装桶属于危废,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水预处理系统产生的废盐鉴**果出来前按危废贮存要求贮存,交由******公司处理;污泥鉴**果出来前按危废贮存要求贮存,交由瀚蓝工业****公司处理。 |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强化化学品从贮运、使用到生产各个环节的事故防范,物料和废物应做到分类、分区存放。设置围堰、防渗排水沟,安装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报警仪。按环评要求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液、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设施的检查维护,配套足够的应急物资,特别是有毒有害气体泄漏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物资要保障到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须报市、县生态环****园区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 建设单位于2024年12月编制《****(总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风险级别为“重大”,备案号为360429-2024-001-H。 建设单位对风险区域设置围堰、防渗排水沟,安装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报警仪。丰收路厂区建设一座容积为700m3事故应急池、一座容积为600m3初期雨水池。在事故状态进行事故废水收集。 |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危废暂存库建设依托情况 厂区现有1间6000m3(1200m2×5m)一般固废贮存室,5间危废贮存室各50m2,各最大设计储存量为50t。其中2号间为废**、废弃劳保用品和废油漆桶、废矿物油(危险废物)贮存室,3号间为废水处理污泥(危险废物)贮存室,4号间和5号间为蒸馏残渣(危险废物)贮存室。固废暂存库均采用水泥硬化,其中危险废物贮存室地面及墙裙设置了防渗膜,根据建设项目危废产生数量,建设单位委托资质单位按照每2个月转运一次厂内危险废物。 本次验收项目产生的危废主要为精馏残液以及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均依托现有危废仓库进行贮存。 2、原辅料储存依托情况 依托现有项目2台22.5m3液氨储罐(一用一备)、A27罐区。本验收项目液氨、液碱等物料均依托原有储罐储存,使用的物料均通过专用管道输送至本项目各生产车间使用。项目其他采用袋装和桶装原辅料储存均依托原有已建的各原辅材料仓库,通过采用叉车运至各生产线。 3、事故应急池与初期雨水收集池 本项目依托现有事故应急池(700m3)与初期雨水收集池(600m3)。 | 1、危废暂存库建设依托情况 厂区现有1间6000m3(1200m2×5m)一般固废贮存室,5间危废贮存室各50m2,各最大设计储存量为50t。其中2号间为废**、废弃劳保用品和废油漆桶、废矿物油(危险废物)贮存室,3号间为废水处理污泥(危险废物)贮存室,4号间和5号间为蒸馏残渣(危险废物)贮存室。固废暂存库均采用水泥硬化,其中危险废物贮存室地面及墙裙设置了防渗膜,根据建设项目危废产生数量,建设单位委托资质单位按照每2个月转运一次厂内危险废物。 本次验收项目产生的危废主要为精馏残液以及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均依托现有危废仓库进行贮存。 2、原辅料储存依托情况 依托现有项目2台22.5m3液氨储罐(一用一备)、A27罐区。本验收项目液氨、液碱等物料均依托原有储罐储存,使用的物料均通过专用管道输送至本项目各生产车间使用。项目其他采用袋装和桶装原辅料储存均依托原有已建的各原辅材料仓库,通过采用叉车运至各生产线。 3、事故应急池与初期雨水收集池 本项目依托现有事故应急池(700m3)与初期雨水收集池(600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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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