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 |
913********213438C | 颜建新 |
段鹏 | **省**市**县 |
****园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七机七流连铸机和轧钢棒材线改造项目 | |
| |
2021版本:062-炼钢;铁合金冶炼 | C3120-C3120-炼钢 |
| **省**市**县 ****园区****厂内 |
经度:116.28022 纬度: 29.78159 | ****环境局 |
| 2020-06-01 |
九湖环评〔2020〕11号 | **** |
| 21000 |
1526 | **** |
913********213438C | ****公司 |
****0406MA35P5FP77 | ****公司 |
****0406MA35P5FP77 | 2024-11-02 |
| |
2024-11-04 | 2024-11-29 |
| http://www.****.cn/jxhdcy2017/vip_doc/****0622.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量为200万t合格铸坯、年产100万吨棒材 | 年产量为200万t合格铸坯、年产100万吨棒材 |
无 | |
|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水:连铸机部分的连铸直接冷却水和冲氧化铁皮废水,经铁皮沟入旋流沉淀池,一部分循环冲氧化铁皮另一部分经沉淀、过滤、除油、冷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排放;过滤器反洗水进入反洗水箱,然后排入污泥浓缩池;污泥浓缩池底污泥则经带式污泥脱水机处理,形成泥饼运出,用于转炉冶炼:轧钢棒材线部分的车间生产用水采用循环处理方式,循环使用。 废气:项目主要废气为连铸机部分的铸机二冷室水蒸气,火焰切割时产生的粉尘,中间倾倒时产生的粉尘;轧钢棒材线部分的车问配套加热炉燃烧烟气。项目水蒸气仅为水气,由抽蒸气风机将其排往室外;项目火焰切割时粉尘采用粒化水喷雾处理后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中间罐倾倒时产生的粉尘,与厂区除尘装置联接,集中除尘,然后通过1根32m高的1#烟囱排放;轧钢棒材线加热炉燃烧烟气,采用高炉煤气为燃料,废气经1根32m高的2#烟囱排放。项目污染物排放排放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标准及表4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经相应的隔声降噪处理,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连铸机部分的连铸氧化铁皮送作烧结作原料或送炼钢作熔剂用;连铸浊循环水系统收集的污泥,送烧结综合利用;收集的废油脂外销;连铸的铸余渣、溢流罐渣中间罐内的废砖垃圾用于填坑铺路或送渣场堆弃;轧钢棒材线部分的车间产生氧化铁皮作为炼钢或烧结原料循环使用;车间产生废轧辊作为转炉废钢循环利用;车间产生切头及轧废钢作为转炉废钢循环利用;车间产生废耐火材料用作填****材料厂回收利用;车间产生废油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连铸机部分的连铸直接冷却水和冲氧化铁皮废水、轧钢棒材线部分的冷却水。本项目劳动定员由厂内现有职工调剂而来,不增加生活废水排放。 连铸机部分:连铸直接冷却水和冲氧化铁皮废水经铁皮沟入旋流沉淀池,一部分循环冲氧化铁皮,另一部分经沉淀+过滤+除油+冷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排放;过滤器反洗水进入反洗水箱,然后均匀排入污泥浓缩池;污泥浓缩池底污泥则经带式污泥脱水机处理,形成泥饼运出,用于转炉冶炼。 项目轧钢棒材线部分冷却水采用循环处理方式,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本次验收项目废气主要为铸机二冷室水蒸气、连铸机火焰切割时产生的粉尘,中间罐倾倒时产生的粉尘;轧钢棒材线部分的车间配套加热炉燃烧烟气以及工艺颗粒物废气。 (1)铸机二冷室水蒸气 项目铸机二冷室在冷却时会产生大量水蒸气,由抽蒸气风机将其排往室外,该蒸气中不含任何污染物。 (2)火焰切割时产生的粉尘 项目铸坯进行火焰切割是会产生金属粉尘,该部分废气经过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后废气接入转炉二次烟气的处理设施(布袋除尘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36)进行高空排放。 (3)中间罐倾倒时产生的粉尘 项目中间罐在钢水分流过程中倾倒时会产生大量的粉尘,项目倾翻装置上部设有除尘罩,除尘罩设有除尘管道,与转炉二次烟气的处理设施(布袋除尘设施)联接,集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36)进行高空排放。 (4)轧钢棒材线加热炉燃烧烟气 轧钢棒材生产线废气主要为加热炉产生的废气。本项目利用厂内高炉煤气作为加热炉燃料,燃烧后产生的废气经过脱硫脱硝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进行排放。 (5)轧钢棒材线工艺粉尘 轧钢棒材生产线产生的工艺粉尘。该项废气经过收集后接入湿式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进行排放。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连铸机生产线上设备、加热炉、飞剪及轧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利用建设物、构筑物来阻隔声音的传播,同时,对厂区四周进行绿化,利用屏障使噪声收到不同程度的隔绝。 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氧化铁皮、水处理系统收集的含铁尘泥和废油脂、中间罐钢水包的注余渣等;轧钢棒材线部分的氧化铁皮、切头及轧废、废耐火材料及废油。 连铸机部分的连铸氧化铁皮与轧钢棒材线部分的氧化铁皮、切头及轧废,作为炼钢或烧结原料循环使用;含铁尘泥送烧结综合利用;废油脂经收集后外售;注余渣用于填坑铺路或送渣场堆弃;轧钢棒材切头及轧废;废耐火材料集中收集后,用作填****材料厂回收利用;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油主要为润滑油和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固废代码为HW08。本项目废油的产量为2.5t/a,委托**海创****公司进行处理。 |
废气:环评中该项废气为无组织废气,建设单位对该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对加热炉燃烧废气增加一套脱硫脱硝设施后排放。 原环评未对该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实际建设单位对其进行收集后新增处理设施后排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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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 建设单位于2018年7月首次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类别为重点管理。2021年7月1日由于原排污许可证到期,进行排污延续并通过审批,有效期为:2021年07月01至2026年06月30日,证书编号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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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79.7 | 0 | 0 | 0 | 0 | |
0 | 0 | 7.6 | 0 | 0 | 0 | 0 | |
0 | 0 | 4.89 | 0 | 0 | 0 | 0 | |
0 | 0 | 146.64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5370.3 | 0 | 0 | 0 | 0 | / |
0 | 0 | 4709.2258 | 0 | 0 | 0 | 0 | / |
0 | 0 | 13275.0671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连铸直接冷却水和冲氧化铁皮废水、轧钢棒材线部分的冷却水 |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2012) | 连铸直接冷却水和冲氧化铁皮废水经铁皮沟入旋流沉淀池,一部分循环冲氧化铁皮,另一部分经沉淀+过滤+除油+冷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排放;过滤器反洗水进入反洗水箱,然后均匀排入污泥浓缩池;污泥浓缩池底污泥则经带式污泥脱水机处理,形成泥饼运出,用于转炉冶炼。 | 项目外排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均低于《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2012)标准准限值要求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火焰切割粉尘、中间罐倾倒粉尘处理措施 | 《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 | 收集后废气接入转炉二次烟气的处理设施(布袋除尘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36)进行高空排放 | 加热炉燃烧烟气出口、连铸工艺粉尘废气以及轧钢工艺废气中污染因子均低于《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钢铁企业轧钢超低排放指标限值要求 | |
2 | 加热炉燃烧烟气处理措施 | 《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 | 本项目利用厂内高炉煤气作为加热炉燃料,燃烧后产生的废气经过脱硫脱硝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进行排放 | 加热炉燃烧烟气出口、连铸工艺粉尘废气以及轧钢工艺废气中污染因子均低于《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钢铁企业轧钢超低排放指标限值要求 | |
3 | 无组织废气 |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 | 进行通风 | 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均低于《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无组织标准限值要求。 | |
4 | 轧钢棒材线工艺粉尘处理措施 | 《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 | 该项废气经过收集后接入湿式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进行排放。 | 加热炉燃烧烟气出口、连铸工艺粉尘废气以及轧钢工艺废气中污染因子均低于《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钢铁企业轧钢超低排放指标限值要求 |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噪声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 |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连铸机生产线上设备、加热炉、飞剪及轧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利用建设物、构筑物来阻隔声音的传播,同时,对厂区四周进行绿化,利用屏障使噪声收到不同程度的隔绝。 | 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周界昼、夜间噪声等效声级排放低于《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连铸机部分的连铸氧化铁皮送作烧结作原料或送炼钢作熔剂用;连铸浊循环水系统收集的污泥,送烧结综合利用;收集的废油脂外销;连铸的铸余渣、溢流罐渣中间罐内的废砖垃圾用于填坑铺路或送渣场堆弃;轧钢棒材线部分的车间产生氧化铁皮作为炼钢或烧结原料循环使用;车间产生废轧辊作为转炉废钢循环利用;车间产生切头及轧废钢作为转炉废钢循环利用;车间产生废耐火材料用作填****材料厂回收利用;车间产生废油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氧化铁皮、水处理系统收集的含铁尘泥和废油脂、中间罐钢水包的注余渣等;轧钢棒材线部分的氧化铁皮、切头及轧废、废耐火材料及废油。 连铸机部分的连铸氧化铁皮与轧钢棒材线部分的氧化铁皮、切头及轧废,作为炼钢或烧结原料循环使用;含铁尘泥送烧结综合利用;废油脂经收集后外售;注余渣用于填坑铺路或送渣场堆弃;轧钢棒材切头及轧废;废耐火材料集中收集后,用作填****材料厂回收利用;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油主要为润滑油和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固废代码为HW08。本项目废油的产量为2.5t/a,委托**海创****公司进行处理。 |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建设内容包括**一套水循环处理系统,**一套方坯连铸机,**一条棒材生产线及公辅设施。项目其它公用工程设施与现有项目的公用工程同用。 | 建设内容包括**一套水循环处理系统,**一套方坯连铸机,**一条棒材生产线及公辅设施。项目其它公用工程设施与现有项目的公用工程同用。 |
/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