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中心建设****中心粮库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网)
本招标项****中心建设****中心粮库建设项目已由****委员会以横发改行政字【2024】489号、横发改行政字【2024】5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定点帮扶援建资金及争取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服务等)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中心建设****中心粮库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县莲荷乡(药植园)
2.3建设规模:
①****中心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5亩,总建筑面积327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栋低温种子库及配电房1440平方米;一栋低温种子库1440平方米;****中心及检化验室378平方米(2层);门卫12平方米。
②****粮库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4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四栋高标准粮双层组合屋盖**仓4栋,仓容2万吨(稻谷),****中心(含结算、磅房、扞样室、初检室、农民售粮休息室、机房等),生产辅助用房(制氮机房、消防控制室、电配电间、发电机房)、门卫室,机械库(下设消防池),配套建设大门,围墙,挡墙,内部道路硬化、绿化,强弱电、给排水、智能化系统、仓间罩棚、出入库设备、粮食检验检测设备、消防设备、库区电外线及照明等。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要求:2025年4月30日起至本项目结束。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工程勘察:针对本项目需要进行工程勘察。
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他阶段配套设计服务。
工程监理: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及协助工程结算审核。
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计价预算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
项目管理服务:
①计划统筹及总体管理、工程建设前期报批报建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质量安全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直到竣工验收手续的办理和缺陷责任期协调服务等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所有管理服务工作及协调各方面关系等;
②待项目完成工程结算后,在支付最后一笔项目建设资金前,乙方需提供一套完整具备备案的工程资料档案给甲方。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综合资质);③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
外埠来赣单位还应根据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和《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在**住建云平台完成省外企业进赣登记相关材料或截图;
投标人、投标人法人代表、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惩戒)、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未被**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其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并出具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未提供书面承诺和查实违反上述规定的,投(中)标无效;
投标人自投标截止之日(含)前 36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没有发生被**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全生产事故问题,并出具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未提供书面承诺和查实违反上述规定的,投(中)标无效。
3.2.2 财务要求:不提供。
3.2.3 信誉要求:不提供 。
3.2.4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3.2.5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不含临时)资格。
2)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监理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资格。
5)造价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土木建筑工程)资格。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的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4.1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8日至2025年04月08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s://www.****.cn/)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递交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s://www.****.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平台” 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8.1本次招标活动接受**县****办公室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 0793-****210。
9.其他: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省公共**交易平台。
9.2 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400-****-00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省**市**县**街171-2****中心7楼 | 地 址: | **省**市广信区三清山中大道599号7幢1-603室 |
邮 编: | 334300 | 邮 编: | 334100 |
联系人: | 胡平 | 联 系 人: | 叶 俊 |
电 话: | 189****0887 | 电 话: | 198****7960 |
2025 年 0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