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CR0002/2025-01981
发文机关: **县发展改革委
文 号:崇发改农经〔2025〕67号
成文日期: 2025-03-26
关于**县郭圩乡陂下村热头组排水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县郭圩乡陂下村热头组排水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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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县郭圩乡陂下村热头组排水沟**项目建议书的函》(郭府字〔2025〕31号 )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县郭圩乡陂下村热头组排水沟**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郭圩乡陂下村热头组排水沟**项目
二、拟建地点:郭圩乡陂下村热头组
三、建设性质:**
四、建设内容及拟建规模:**水沟长467米等附属配套工程。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22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20万元,其他自筹资金2万元。
六、该项目代码:****
七、建设期限:2025年4月至2025年8月
八、建设项目单位:****
九、有效期限: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请项目法人遵照本批复内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并报我委审批。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