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感染性疾病科项目地块位于**市******街南、南经二路东,地块(原******感染性疾病科项目)用地面积为1146.4m2,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06.707971°,北纬39.****220°。该地块历史上用地类型包括科教文卫用地和其他草地,根据《**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地块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150********0010号),地块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
(2)******感染性疾病科项目地块土地利用历史较简单(之前为其他草地和科教文卫用地),无工业企业生产历史,地块不涉及生产工艺流程、原辅料使用、有毒有害化学品、废水、废气、固废等产生、排放和处理等由****生产可能造成污染的情况。地块现场无异味无污染和腐蚀的痕迹,不存在不明固体废物堆场,不存在工业地下管线和地下罐槽等,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可确认该地块内无潜在污染源。
根据现场速测结果,地块相邻区域表层土壤的快速检测结果未发现异常,进一步佐证地块内土壤不存在挥发性有机物和重金属污染情况,进一步明确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无潜在污染。
(3)******感染性疾病科项目地块相邻及周边土地历史上不存在从事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历史活动,未发现有泄露、污染和腐蚀的痕迹,无露天堆放固废、未发现废水散排沟渠、污水沟等;结合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和史卫星影像资料,可以判断地块周边不存在对本地块产生影响的污染源。
综上所述,******感染性疾病科项目地块及其周边1000m范围内历史活动对本地块环境无影响,本地块不存在土壤环境风险,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一步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分析,地块符合现状规划的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并作为下一步环境管理工作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