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贮能材料项目环评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评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向公众公示相关环评信息。现将****新能源贮能材料项目有关环境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能源贮能材料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省******开发区;
(4)建设内容:以各类有价金属合金、废料、废**锂电池、正负极材料、石墨粉等为原料,采用湿法浸出、萃取、反萃、蒸发、电解等工艺,生产**正极材料、电镍、电钴、废电池负极材料、电解铜、铜箔及贵金属等。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省**市**县陆坊乡陆坊工业小区;
联系人:孙总 电话:0794-****126
三、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知行道合(江****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省**市京东大道698****科技园D区408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0791-****6290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请对该项目有意见和建议的个人或单位通过以上联系方式、邮箱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附件:公众意见表下载附件:公众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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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