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省**市铅****村委会
拍卖时间:2025-04-18 15:00
预展地点:**省**市**县
预展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17日止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5年4月18日15时00分在**省**市铅****村委会举行“**市**县鹅湖镇公果村4处资产招租(10年)”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坐落 | 建筑 | 房产 状态 | 所在层数/总层数 | 建筑面积 | 起拍价(元/首年) | 竞租保证金(元) | 装修免租期 |
1 | 公果村村部办公楼、党员活动室 | **省**市**县鹅湖镇公果村新村 | 钢混 | 现为村部 | 1-3/3 | 249.06 | 32200 | 20000 | 2个月 |
钢混 | 现为村部 | 1/1 | 134.47 | ||||||
2 | 集体经济综合楼1号楼 | 钢混 | 主体工程已完成,毛坯 | 2-3/3 | 730 | 52600 | 20000 | 2个月 | |
3 | 集体经济综合楼1****商铺 | 钢混 | 主体工程已完成,毛坯 | 1/3 | 23.42 | 2800 | 2000 | 2个月 | |
4 | 集体经济综合楼1****商铺 | 钢混 | 主体工程已完成,毛坯 | 1/3 | 26.16 | 3100 | 2000 | 2个月 |
注:①上述标的以实际面积为准,标的交付后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租成交及成交总价。②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其中一个标的,竞得多个标的需交纳标的相应保证金。
二、招租方式:采用一家报名协议成交;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得成交。
三、特别事项约定:
1、标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饶信房地产****公司出具的饶信评报字【2025】第022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人参考。意向承租人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标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等,拍卖人与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3、承租人不得以《不动产权证》未分割、无《土地证》、无《不动产权证》和其他问题为由向委托人主张任何权利。
4、标的按现状交付,标的内如无供水、供电、通讯、网络电缆等其他瑕疵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解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标的交付后在承租期间内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电视费、电话费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5、标的租期为10年,租金按年支付,前2年租金不变,第3年起每2年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2%,每年到期前一个月的15号之前交清下一年度租金。承租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后一个月租金。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委托人负责无息返还。
6、标的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清首年租金及承租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保证金,若承租人未按规定如期付款的视为违约,已交竞租保证金不予以退回,并取消承租人资格,一切损失及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标的2不能经营餐饮行业外,可与其他标的均可经营餐饮,办公、厂房使用,不得产生噪音、扰民等影响周边居民的行业,生产经营必须符合城市管理及市容环保要求。
8、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资料》。
四、承租人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17日17时止在标的所在地进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提供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代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公司办理报名手续,线下领取《拍卖会资料》。同时交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于2025年4月17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的保证金在承租人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竞租保证金账户【户名:**** 账号:200********0043566 开户银行:**银行恒信支行】
六、报名地址:**省**市**区**中大道683号
联系电话:188****8178 188****8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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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