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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厂房2招租(三年)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厂房2招租(三年) | |||||||
标的名称: | ****厂房2招租(三年),挂牌价756,600.0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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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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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04月04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04月11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厂房2招租(三年),竞拍保证金15万元,详情见附件清单(请下载)。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市****公司 帐号:793********0016 开户行:****分行)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鑫隆房****公司出具的赣鑫隆房估字[2025]第0328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状况、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房屋面积为参考面积,若有差异,不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经接受租赁资产所有现状,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租方赔偿、补偿、修补、减少租金等。 3、租期三年,设有3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包含在租期内)。 4、支付方式按一年为一个支付周期支付租金,首年须缴纳等同于首年1个月租金金额的租赁履约保证金,第二年起租金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 5、承租方应在成交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首期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后续的租金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在《租赁合同》中另行约定。租赁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由出租方负责无息返还。合同期满后,标的依相关规定进行重新招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6、获得竞拍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在竞得标的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将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于第三方。如确需转让的,承租方应上报招租方,经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招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承租方自负盈亏,独立对其与任意第三方产生的纠纷或责任负责,招租方 不承担承租方的任何经营风险及责任。 7、合同期内,承租方应负责做好门前“三包”,服从政府创文、创卫的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以及处理好周边的邻里关系。 8、承租方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如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并须赔偿招租方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9、合同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食品安全等均与招租方无关,由承租方承担责任。 10、违约责任:因承租方违约导致招租方解除合同的,承租方需向招租方支付未履行合同期限全部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11、合同期满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标的中除可移动的设备工器具外,其余固定资产投资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损坏、拆除。 12、在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府征迁等原因需要收回标的的,承租方需无条件退出标的,不能要求招租方任何补偿及赔偿,招租方退还剩余租期对应的租金(不计息)。 13、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卫生、物业管理费等与经营使用有关的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14、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 15、标的由招租方交付给承租方,拍卖公司****交易中心不负责标的交付。 | |||||||
|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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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按一年为一个支付周期支付租金,租期三年,租金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并缴纳等同于首年1个月租金金额的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期限自标的交付时开始计算。承租方按照最终竞得价缴纳租金,租金缴纳方式为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承租方应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租金、租赁押金及交易费用付****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交易中心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租金、租赁押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 |||||||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 联系电话:183****3175李女士 190****1197程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