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县2025年度小型堤防、小型水库、骨干渠系维养及标准化建设工程
**县2025年度小型堤防、小型水库、骨干渠系维养及标准化建设工程
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县2025年度小型堤防、小型水库、骨干渠系维养及标准化建设工程于2025年03月26日上午9时30分****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并于2025年03月27日进行了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间,****一中标排序人******公司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薛永丽(浙233********14082)及技术负责人胡启帆(****043)存在在建项目的异议函。经核实,******公司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薛永丽(浙233********14082)在**市河头镇山塘建设工程(羊岩山塘)担任建造师并已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工验收鉴定书,故符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技术负责人胡启帆(工程师证号:****043)在2024年武**桐琴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二标段)中作为建造师在建,且在投标文件中未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和变更手续未在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故******公司投标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根据本项目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第六点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第六条的规定:“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七)中标候选人排序及中标人确定“3.在投标有效期内,如中标候选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根据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内容,****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现取消******公司中标候选人资格,变更**县2025年度小型堤防、小型水库、骨干渠系维养及标准化建设工程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并公示如下:
第一排序人: | **宏业****公司 | ||
投标报价: | ****715.25元 | 承诺工期: | 365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蔡琼 | 注册证号: | 鄂242****58423 |
技术负责人: | 耿冀军 | 注册证号: | D000****300032 |
专职安全员: | 王红琴 | 注册证号: | 鄂水安 C202****0336 |
第二排序人: | ******公司 | ||
投标报价: | ****586.97元 | 承诺工期: | 365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武静 | 注册证号: | 宁264********07335 |
技术负责人: | 万治银 | 注册证号: | XA****0260 |
专职安全员: | 詹佳敏 | 注册证号: | 宁水安C201****0224/ SGL202****0024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公示起始日期为:2025年04月7日。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和程序, 向如下单位投诉:
行政监督投诉电话:****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9-****822
招标人:****
招标代理:****
联系电话:155****6182
2025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