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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办公室赣D3012G(第一次延期)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办公室赣D3012G(第一次延期) | |||||||
标的名称: | ******办公室赣D3012G(第一次延期),挂牌价3,600.0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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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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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04月10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04月16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不延期 | |||||||
项目简介: | 3号标的:******办公室赣D3012G,起拍价4000元,保证金1000元。 | |||||||
重要信息披露: |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6日17:00时止(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地点:登陆**省公共**网(http://www.****.cn)进行网上报名。竞买保证金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从报名人****银行账户(要求同名)转账至如下账户。开户名称:****交易中心****中心,****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资格取得以保证金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实际到账为准,如竞买多个标的,每个标的均需单独报名且单独缴纳保证金)。 七、报名须知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入**省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www.****.cn)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陆”,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基本信息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直接登陆**省公共**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银行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交易中心****中心;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交易中心****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重新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5、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运行环境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如对网上交易系统不知悉,请拨打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0000] | |||||||
|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不得参加本次标的竞价)均可报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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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八、竞买须知 1.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2.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身份证明****交易中心现场办理;****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竞买保证金只能在竞价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3.成交后,由竞得人缴纳交易服务费、车辆过户费、交易税费等。 (1)成交后,按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和省委、省政府赣字〔2016〕22号文件规定向受让人收取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的0.225%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在此基础上按成交金额的1.2375%收取竞价交易服务费。 (2)成交后,受让人须在成交公示三个工作日后****交易中心****中心签署《产权交易凭证》。 (3)竞拍结束7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凭《产权交易凭证》与出让方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前一次性付清车子的价款。若竞买人没有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出让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车辆均为公务用车,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市范围内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不允许****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 2.本次拍卖公告对拍卖车辆所做的介绍,包括每一车辆初始登记、年检、保险等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各竞买人须在****管理部门核查标的相关资料。如车****管理部门登记不符,办理过户时买受人自行变更,并承担相关费用,委托人、车辆权属持有人和拍卖人对所拍卖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本次拍卖,拍卖人仅以标的现状为准,因部分拍卖车辆放置时间长,有可能出现电瓶没电、发动机漏油,轮胎破裂等任何瑕疵,由意向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现状;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修理并承担修理费用。 4.本公司对所有拍卖车辆是否出现过车辆破损严重的交通事故等情况不了解,由意向竞买人自行了解。 5.如车辆移交前有交通违法扣分及罚款未处理,由车辆权属持有方处理并承担费用,移交后的由买受人处理并承担费用。 6.如拍卖车辆年检、交强险已逾期,买受人必须先续交强险,年检(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否则,路上被依法查扣、罚款等发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车辆办理完过户前,必须清除原有的公务、警务用车标识,费用由买受人自理,未完成过户前未经产权单位同意不得上路行驶,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 8.车辆办理过户时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价格必须和成交价一致。 | |||||||
联系方式: | ****中心:0796-****781(肖先生) ****交易中心****中心0796-****396(胡女士) 国泰新点服务热线:4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