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0/2025-33033
发文机关: **县
文 号:黎发改审批字〔2025〕38号
成文日期: 2025-04-11
关于2025年**县****水库移****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发改审批字〔2025〕38号
关于2025年**县****水库移****水库移民扶持
基金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对2025 年**县****水库移****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项目建议书进行批复的函》(樟府函〔2025〕1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2025 年**县****水库移****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县****水库移****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申报,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樟溪乡店上村社前组、**村里岭下组、中洲村中洲组、**村**组。
四、建设工期:4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2025 年**县****水库移****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包含5个子项目,具体如下:1、樟溪乡店上村社前组外埂道路硬化工程:**3.5米宽水泥道路400米;2、**县樟溪乡**村里岭下组水沟**工程:**0.4米宽、0.4米高、水渠800米;3、樟溪乡中洲村中洲组里宁沅桥重建工程:重建长5米,宽3.5米,高3米机耕桥一座;4、樟溪乡店上村社前组油罗湾至石桥头水渠**工程:**0.6米宽、0.6米高、水渠600米,0.4米宽、0.4米高、水渠400米;5、**县樟溪乡**村**组无塘水沟**:0.4米宽、0.4米高、水渠200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15.26万元,其中:其中:1、樟溪乡店上村社前组外埂道路硬化工程29.66万元;2、**县樟溪乡**村里岭下组水沟**工程24.05万元;3、樟溪乡中洲村中洲组里宁沅桥重建工程21.99万元;4、樟溪乡店上村社前组油罗湾至石桥头水渠**工程34.07万元;5、**县樟溪乡**村**组无塘水沟**5.49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不足部分乡镇自筹。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抄 送:县统计局、水利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自然**局
****委员会 2025年3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