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通过招投标方****(第三方调查机构名称)对**县祥和**侧安置房地块土壤环境开展初步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开:
一、项目概况
**县祥和**侧安置房地块位于**市**县祥和**侧(528国道西侧),地块用地面积为35079.99平方米,地块中心坐标为116.337435°E,26.872048°N。根据****提供的土地利用现状图,该地块现状为旱地、水田、坑塘和水渠,根据****出具的关于该地块的用地规划文件,调查地块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
二、调查结论
通过地块相关资料收集分析,结合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以及对地块与相邻区域现状和历史、地块主要活动与环境状况、生产活动等的调查,结论为:本地块无工业生产历史和其它污染源,不存在内部污染源。本地块周边500m****小学、****小学、梦想家园小区、圆梦公寓、高洲、彭家桥等敏感目标,在产企业有广****公司、广****公司、****公司、****饰品厂、广****公司、****公司、**省****公司、**县新顺再生**、**县****公司、******公司。周边500m范围内对本地块产生的土壤环境污染可能性较小。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本地块当前和历史不存在潜在污染源,周边潜在污染源对本地块影响较小,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可作为城镇住宅用地进行后续开发利用。
三、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联系人:周奕丞180****4016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通讯地址:****经济开发区**三路666号
联系人:雷鹏185****7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