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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龙头山乡国有废石拍卖(3)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市龙头山乡国有废石拍卖(3) | |||||||
标的名称: | 暖水村内要**甘寺废石与暖水村程家湾**源废石拍卖,挂牌价336,656.00元 陈坊村姚家隧道口1废石、陈坊村姚家隧道口2废石和陈坊村姚家隧道口3废石拍卖,挂牌价99,808.00元 桂湖村路田岭废石拍卖,挂牌价256,872.0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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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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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04月21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04月28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详见附件(请下载) 详情咨询:上****公司(带湖路80号新闻大厦12楼) 联系电话:135****0109(周先生)135****0101(郑先生)139****4036(胡先生) 【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市****公司 账 号:793********0016 开户行:****分行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拍卖标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周华永辰房地产****公司出具的饶周永华辰评报字[2024]第008-1号评估报告。 2.标的以现状为准,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买受人参考。意向买受人应认真咨询、现场踏勘、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拍卖成交后,标的状况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3.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应于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并与转让方签订合同。 4.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含废石运输价格,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行负责运输,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运输作业时间应服从转让方调度指挥。 5.买受人应注重安全生产作业,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由买受人自行承。 6.买受人应在两个月内完成运输工作。 7.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 |||||||
|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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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该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受让方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付****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交易中心在收到受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价款无息转付给受让方。 | |||||||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135****0109(周先生)135****0101(郑先生)139****4036(胡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