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 |
****0502MA39AJQ53A | 郑晖 |
傅思敏 | **省**市**区 |
良山镇黄虎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公司年产100万吨砂石骨料及尾砂综合利用项目 | **** |
| |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 **省**市**区 良山镇黄虎村 |
经度:114.91856 纬度: 27.64708 | ****环境局 |
| 2023-12-19 |
余环审字〔2023〕29号 | ****0502MA39AJQ53A001X |
2024-08-13 | 11510 |
65 | **** |
****0502MA39AJQ53A | **** |
****0502MA39AJQ53A | 江****公司 |
****0108MA380KXUX7 | 2024-07-15 |
| |
2025-03-27 | 2025-04-25 |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327BQ9pr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砂石骨料、尾砂生产 | **,砂石骨料、尾砂生产 |
无 | |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尾砂年产20万吨、2-3石年产35万吨,1-2石年产30万吨、碎石年产10万吨、瓜米年产5万吨 | 尾砂年产20万吨、2-3石年产35万吨,1-2石年产30万吨、碎石年产10万吨、瓜米年产5万吨 |
无 | |
|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小于10mm石料进入对辊破碎机进一步破碎,筛网漏下小于5mm石料,未漏下的大孔径石料返回三破机进行再次破碎,合格的产品则通过输送机送入碎石堆场堆放 | 小于10mm石料进入对辊破碎机进一步破碎,对辊破碎加过量水破碎,破碎后进行筛分,筛分也加过量水进行筛分,筛网漏下小于5mm石料,未漏下的大孔径石料返回三破机进行再次破碎。因小于5mm石料含有好多石粉泥浆,影响产品质量,需要通过螺旋输送机输送至捞砂机进行捞砂,捞砂机加入水进行清洗,捞出的砂即为产品,泥浆水通过泵打入尾砂综合利用工序 |
骨料生产线增加水洗和捞砂工序,无废气产生,废水通过浓缩罐+压滤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未增加污染物排放 | |
|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废水部分沉淀后回用生产(自然蒸发及产品带走),****公司尾矿库沉淀处理,用于厂区降尘、车辆冲洗用水等 | 生产废水通过浓缩罐絮凝沉淀后上清液进入回用水池,底部通过压滤机处理后,**进入回用水池,大部分回用于生产用水和厂区降尘、车辆冲洗用水等,多余部分流入尾矿库,最终流入尾矿库沉淀池 |
环评:部分未经处理的废水排入尾矿库 实际:所有生产废水均进行处理,大部分回用,部分排入尾矿库。相比较环评,废水中的悬浮物含量大幅降低,属于环保措施强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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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骨料生产线无螺旋机和捞砂机 | 骨料生产线增加1台螺旋机和1台捞砂机 |
<5mm的细石料含有石粉,影响产品质量,需要水洗把石粉洗掉,因此增加螺旋机输送细石料和泥浆水,捞砂机捞出细石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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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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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1295 | 0 | 0 | 0 | 1295 | 129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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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69 | 0 | 0 | 0 | 0.69 | 0.69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化粪池、沉淀池、絮凝罐+压滤机 | 不外排 | 化粪池、沉淀池、絮凝罐+压滤机 | 不外排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 | 有组织废气颗粒物平均排放浓度53mg/m3,平均排放速率0.13kg/h;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的最大浓度为0.491mg/m3 |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并加设减振基础或减振垫,厂房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并加设减振基础或减振垫,厂房隔声等措施 | 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最大监测值分别为:昼间厂界东56.6dB(A),昼间厂界南58.7dB(A),昼间厂界西57.8dB(A),昼间厂界北55.4dB(A) |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措施。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用于厂区铺路、外售综合利用,废泥渣定期清理转运至尾矿库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润滑油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点设置要求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并加强监督管理,危险废物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23-07-01实施)中要求对危险废物的进行管控 | 已按“**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认真落实了固废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措施。其中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用于厂区铺路、外售综合利用,废泥渣定期清理转运至尾矿库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润滑油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和危废暂存间 |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公司尾矿库沉淀处理 | ****公司尾矿库沉淀处理 |
/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