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入河排污口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近日拟对****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 10月 16日-2026年 10月 2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县锦阳大道12号 邮编:336400
联系电话:0795-****02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拟审批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 排污口名称 | 设置单位 | 位置 | 排污口类型及排放量 | 排放方式 | 入河方式 | 设置类型 | 排放标准 | 主要水污染物浓度(mg/L) |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t/a) |
| ****入河排污口 | **** | **省**市**县南港镇梅沙村甘山口1号。东经114°50′26.66621″,北纬28°8′9.11733″ | 工业排污口—工矿企业排污口,98.322m3/d | 间歇 | 管道 | ** | 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6817—2025)表1中标准 | COD≦100mg/L, NH3-≦15mg/L,TP≦1mg/L,TN≤25mg/L,SS≤70mg/L,BOD≤30mg/ | COD2.95t/a, NH3-N0.44t/a, TP0.03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