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瓷共建共享平台电商直播间及配套项目设施设备采购 公开招标 2026-10-16
采购单位: ****
获取文件时间: 2026-10-17 00:00 - 2026-10-23 23:59
开标时间: 2026-11-06 14:30
招标地点: **省/**市/**县
详细地址: -
****关于茶瓷共建共享平台电商直播间及配套项目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
茶瓷共建共享平台电商直播间及配套项目设施设备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受****的委托,对其茶瓷共建共享平台电商直播间及配套项目设施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www.****.com/**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下载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6日14点30分(**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公告发布平台: 景 德 镇 市 国 有 企 业 阳 光 采 购 平 台( https://jdzsgqcg.****.com/ )
4、预算金额:****672.00元
5、最高限价:****671.85元
6、采购内容:
|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内容、采购要求、履行期限 | 预算金额(元) |
| 一 | 茶瓷共建共享平台电商直播间及配套项目设施设备采购 | 1 | 项 |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672.00 |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并达到验收条件。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政府采购活动。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2026年10月17日至2026年10月23日登录**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jdzsgqcg.****.com/)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缴纳平台使用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未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未注册的投标人须先完成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
备注:以上手续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获取招标文件及参加投标的,责任自负。
发布媒体:**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jdzsgqcg.****.com/)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6日下午14:30 (**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标线上评审):
2.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盖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网站(网址:https://jdzsgqcg.****.com/),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备注:
(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须使用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投标工具(含驱动)可在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om/)任意页面右侧“投标客户端”点击下载。
(2)投标人进行投标需要提前远程办理CA数字证书(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不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只需会员审核通过即可,上传投标文件时需要启用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 “帮忙专区”栏目查看。
(3)在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已办理且还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无需重新办理,可直接参与项目及其他项目的投标活动。
(4)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支持两种CA数字证书,即:实体CA、移动CA,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按需办理。
2.2、未按上述要求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网站的投标单位,视为未提交有效的投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因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可以远程自行在网上解密投标或到开标现场携带CA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开标现场解密的投标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两份纸质盖章版完整的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2.4、为规范本项目采购交易流程,保障平台有序运行,现将**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收费标准明细公示如下:
一、报名阶段的平台使用费
1、项目金额0-50万元(不含),按照50元/供应商收取;2、项目金额50(含)-100万元(不含),按照100元/供应商收取;3、项目金额100(含)-200万元(不含),按照200元/供应商收取; 4、项目金额200万元(含)以上,按照300元/供应商收取。
二、成交后的平台技术服务费
1、单笔交易金额0-10万元(含),按照成交金额的0.4%向中标企业收取; 2、单笔交易金额10-50万元(不含),按照成交金额的0.6%向中标企业收取;3、单笔交易50万元(含)及以上,按照成交金额的0.8%向中标企业收取(封顶1万元)。
本次公示的**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报名阶段平台使用费与成交后平台技术服务费,均为平台运营及技术服务相关费用,与采购代理机构收取的招标代理费分属不同费用类型,二者计费依据、收取主体、用途均不相同,互不关联。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地址:**省**市浮****园艺场厂房004
电话:188****6599
联系人:李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南路205****办事处)
电话:182****3682
联系人: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