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高新区2025年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汽车吊租赁服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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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高新区2025年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汽车吊租赁服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16 15:22

**县高新区2025年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汽车吊租赁服务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1、为了进一步规范采购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公平公正”的采购原则,现****就**县高新区2025年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汽车吊租赁服务进行采购。

2、采购编号:****

3、预算金额:795000元。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涵盖项目采购资格。

2、供应商必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包括处罚期尚未届满的)。(提供网站截图)

3、供应商必须****集团有限公司列入整改或清退出库单位(包括处罚期尚未届满的)。

三、采购需求:

**县高新区2025年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汽车吊租赁服务数量表

名称

工时

(小时)

控制单价

(元/小时)

小计 (元)

起步价

(固定)

备注

25T汽车吊

1000

187.5

187500

500


35T汽车吊

1000

225

225000

600


50T汽车吊

800

300

240000

800


75T汽车吊

150

350

52500

1000

固定价

8T随车吊

500

180

90000

500


总价(元)

795000元


备注:1、报价含3%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设备的协调、运输、安装、调试、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工作及配备符合要求的操作人员,设备使用必须依国家地方相关规定的要求。

2、2小时以内(含2小时)按起步价,超过2小时按实际成交单价结算。

注:①本项目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③以上价格包含3%增值税专票,以上数量为暂估量,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确认数量为准,并以实际确认数量结算,超出10%以内签订补充协议结算。如后期结算税点有变化,具体按财务要求及成交价进行换算(换算示例如下):

以100元含3%税为例



税率

3%

13%

不含税金额100/1.03=97.09元

100

109.71

四、商务要求:

(一)施工周期:具体按采购人通知为准。根据项目部进度要求积极配合承租方合理的使用需求,确保作业连续性。若成交供应商未及时配合,造成项目停工、工期延误,乙方需承担因停工、工期延误造成的所有损失。

(二)询价保证金:

1.本项目询价保证金10000元;询价保证金应在询价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询价保证金有效期应与询价有效期一致;

形式:****银行保函。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与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无息退还)。

户名:****

开户行:建设银行**支行

账号:360********000001592

2.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询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1)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采购合同,或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以弄虚做假,骗取成交的;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的证明材料的。

(三)付款方式:按当月工程量70%结算,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工程结算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100%。****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银行保理融资、信用证等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支付货款,贴息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四)结算方式:固定单价×实际发生量

(五)租赁服务标准:

采购方验收时,若发现租赁物的数量、型号规格不符合国家规范或合同约定,或存在质量及安全隐患等问题,采购方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成交单位限期整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均由成交单位承担。

(六)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5%。

履约保证金提交及退还:银行转帐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银行转账必须****银行帐户中转出);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前三天递交给采购人全额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在服务期满无任何问题后履约保证金或保函无息退还。若未按询价公告要求履行合同的,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采购合同的签订:采购合同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

(八)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询价公告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成交候选人排序顺位确定后续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九)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须按采购人指令及时进场施工。如成交单位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场施工或不满足进度要求,经采购人书面催告后仍未在限定期限内履行的,合同履行期间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清退出库,将其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并依法追究其延误工期造成的损失。

注:上述商务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否则响应无效

五、评审标准:

最低价评标法,响应供应商报出一次不可变更的价格上****集团电子招采平台(http://www.****.com:82/)。评审结果按响应总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响应总价最低的响应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响应报价相同的,****小组摇号确定排序。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26年10月16日 至 2026年10月19日(**时间)

地 点:****集团电子招采平台(http://www.****.com:82/)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 15:00(**时间)

地 点:****集团电子招采平台(http://www.****.com:82/)

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上****集团电子招采平台(http://www.****.com:82/)

八、补充说明

1、信誉要求:****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报价;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请自****集团电子招采平台(http://www.****.com:82/)进行供应商注册工作(中寰分类-其他类-中寰集团综合服务库),具体操作要求详见手册下载-供应商注册手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参与。

2、潜在供应商****集团电子招采平台(http://www.****.com:82))下载询价文件的,视为未报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响应供应商必须将加盖公章的响应报价文件上****集团电子招采平台(http://www.****.com:82/) ,逾期作无效处理。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自然日。

九、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路106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51****3391

2.监督部门:****集团有限公司(招采部)

联系电话0792-****606(分机号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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