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区**镇沙田塅村等2个村土地开发项目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补正公告
各潜在磋商响应单位:
根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提示以及《**省补充耕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项目验收相关规定,现2026年**区**镇沙田塅村等2个村土地开发项目(项目编号:****)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一并补正,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更正及增补内容
原磋商公告第七大点第5小点【付款方法】条款内容,整体更正、增补,以下为完整条款:
付款方法:因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以区财政拨款时间作为本项目费用的支付节点时间。根据自然**部门补充耕地项目相关验收管理规定,单项工程完工后,经参建各方现场验收并出具单项工程验收合格意见后,支付经审核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待工程结算经区财政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审定总价的97%,剩余3%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金不计利息,在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退还50%,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退还剩余的50%。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先行支付30%至农民工工资专户,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待农民工工资支付完毕,再行支付剩余70%工程进度款。
结算的工程款项须转入中标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否则按竣工结算金额的80%予以支付。承包人投****银行公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该账户必须与保证金转账基本存款账户或电子保函提供的基本存款账户保持一致;签订施工合同和支付工程款时,采购人履行再核实责任,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纳入本施工合同。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44页【四、合同草案条款】第4条4.2付款方式,同步更正、增补为上述内容。
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余条款、资格条件、评审标准、工期、质量要求均不作变更。
本补正公告属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磋商公告、磋商文件内容如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补正公告为准。
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开启时间、地点保持不变。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地址:****中心2号楼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91****0316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办事处学府路锦绣城14****商铺(16-20号)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797-****176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