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劳务施工机构征集公告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公开征集一家土方劳务施工机构实施永**肉食品加工项目的场地土方平整及配建道路路基土方工程,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永**肉食品加工项目场地土方平整及配建道路路基土方工程。
2.项目地点:****中心工业园南区,****公司隔壁。
3.工程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8.36亩(厂区约43.42亩,配建道路约24.96亩),总挖土方约10.5616万方,总挖强化风化岩方约5279方,总填土方约2087方。其中:厂区场地挖土方约4.7091万方、填土方约1764方;配建道路路基挖土方约5.8525万方、挖强风化岩约5279方、填土方约323立方。余土均外运至征****中心****学校旁空地并对该空地进行场地平整(运距在2.2公里范围内)。由中选单位组织人员和机械设备,严格按照图纸设计标高施工,完成上述工程内容范围内的全部挖方、填方(以上数据以图纸和现场实测工程量为准,最终结算以以照图施工和验收合格及整个项目审计决算实际工程量为准).
4.工期:20天(从征集人发出中选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5.应征最高限价:按固定单价计价,只计算挖方且按实方计算造价,其中挖土方(含厂区场地土方平整和配建道路路基土方)单价最高限价暂为7.5元/m3,挖强化风化岩方单价最高限价暂为15元/m3。
6.资金来源:工投集团企业自筹资金。
二、应征人资格要求(须同时具备)
1.基本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验企业营业执照信息)。
②具有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不限)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具有近2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的工程土方平整业绩(提供2年内的土方平整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的证明材料)。
④已按规定缴纳应征保证金。
2.应征人不得存在下列违规情形之一:
①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②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的;
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④****集团列入不欢迎**对象的单位或自然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报价。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公示期间和后续阶段发现应征人资格资料存在伪造,将被取消中选资格,产生的所有损失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三、报价规则
1.应征人提交的应征文件报价为完成本工程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含9%的增值税税率税金),包含人工、机械、运输、施工降尘、安全防护、现场环境卫生清理、周边关系协调、主管部门审批及规费、保险、公益事业建设基金(如有)等全部费用,项目土建施工单位不再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费用结算也不随政策变化、图纸变更、工程施工工期**等而调增,有关造价和费用无论市场人工、材料、设备、货物价格涨跌,均不予调整。应征人中选后不得以本征集公告及有关附件参数未列明、数量不准确、情况不清楚等理由提出增加工程费用。
2.应征人按下浮系数进行报价。具体以本公告工程挖土方暂定单价、挖强化风化岩方暂定单价最高限价为基准,一次性报一个下浮系数。下浮系数有效报价区间:5%~20%。下浮系数大于20%、小于5%的均为不响应征集公告的无效报价,失去中选资格。
3.征集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应征人可自行前往。应征人应充分考虑工程项目规模、运距、工期、付款方式、施工难度、施工管理要求及相关风险等,根据自身施工能力、市场行情等合理审慎报价,一旦中选,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要求加价,否则征集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其中选资格。
四、评审与中选规则
1.征集人将在征集会现场当场组织评审,评审小组对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资格符合性进行审查,筛选出有效报价。
2.本次征集采用最低报价中选原则,评审小组当场对全部有效应征报价单位,按照报价下浮系数从大到小(对应施工造价费用由低到高)排序,最低报价单位为中选单位(即有效报价中下浮系数最大的报价单位为中选单位)。
3.如遇多家有效应征报价单位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情况,****小组在征集会现场通过随****一中选单位,并按顺序抽出第二、第三备选单位。
4.****一中****集团微信服务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一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单位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组织机械进场施工,逾期或拒不进场施工的,征集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集团不欢迎**对象名单,并有权选择次低报价单位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
五、结算和付款方式
1.中选单位承接的本工程全部费用由永**肉食品加工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单位全额承担并支付,中选单位完成本工程后,后续与永**肉食品加工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单位签订相关分包合同,征集人负责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2.本工程结算以完工验收后,整个项目审计决算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结算,最终结算价=项目审计决算实际合格工程量×中选单价(即应征最高控制单价×<1-中标下浮率>)。其中:挖土方最高控制单价暂定为7.5元/m3,挖强化风化岩方最高控制单价暂定为15元/m3。
3.付款办法:本工程土方施工验收合格,纳入征集人整体打包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启动施工并阶段性付款后,随项目土建工程主体工程进度进行付款。具体为整个项目土建工程主体工程进度达到第一次付款条件且请款成功后的10日内无息付至土方工程结算价款的60%;整个项目土建工程主体工程进度达到第二次付款条件且请款成功后的10日内无息付至土方工程结算价款的90%;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经结算审计后10日内无息付清剩余10%工程款。每次付款前,中选单位应按要求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械租赁类或运输类发票)给土建工程施工单位。
4.中选单位应及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请款单据与工程档案资料同步向土建工程施工单位报送。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本次征集活动应征人须缴纳应征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必须在征集会召开之前汇存到下列指定账户,逾期汇存的将取消应征资格。
账户名称:永******公司
开户行:****公司****支行
账号:796********0018
汇款或转账应注明:土方劳务施工机构应征保证金。
2.征集会后未中选的应征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一周内退回应征人。但存在干扰征集活动的、恶意串通应征报价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的、弃标不进场施工情形的,应征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中选单位应征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完工验收后一周内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
七、应征报价文件组成及提交要求
(一)应征报价文件组成
(1)应征报价书(具体按附件格式编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5)近2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的工程土方平整业绩(提供2年内的土方平整项目施工合同复印件的证明材料)(均加盖公章);
(6)应征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
(二)提交要求
1.应征报价文件需装订成册,一式1份(具体按附件格式制作)。
2.应征报价文件需密封提交,密封袋封口处需加盖应征人公章,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应征文件。
3.提交截止时间(即征集会时间):2026年10月22日上午9:30时(**时间),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4.提交地点(即征集会地点):****集团三楼开标室(靠西端)。
5.应征报价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传真等其他方式。每家报价单位只限1人参加征集会,并严格遵守开标秩序管理。
八、施工管理要求
1.本项目按固定单价进行结算(其中挖土方单价最高限价暂为7.5元/m3,挖强化风化岩方单价最高限价暂为15元/m3,结算时有关单价按项目审计决算后的中选下浮系数进行下浮计价),土方量以挖方量且按实方计算(即不另乘松方系数及压实系数)。中选单位自行核验项目图纸清单资料,自行前往工程现场踏勘了解工程建设条件,实施期间施工单价不作任何调整,最后工程结算以整个项目审计决算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2.中选单位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中选单位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中选单位自行承担。
3.中选单位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如遇任何原因造成中选单位误工、停工,征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中选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中选单位向征集人支付违约金500元。
4.本工程土石方余土余石必须运送****中心****学校旁空地)并平整到位。除此之外禁止外运,每发现违规外运一车扣减合同价款10000元。
5.中选单位必须按照征集人提供的图纸设计标高进行施工,须接受征集人对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
6.中选单位需在施工现场配备洒水降尘装置,否则征集人有权要求整改,整改费用由中选单位承担。
7.施工中禁止沿路抛洒土方,如有抛洒中选单位必须随时清理,清理费用由中选单位承担;若中选单位未及时清理,征集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清理,费用由中选单位承担,中选单位后续有权从支付(或间接支付)给中选单位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8.本工****政府****政府授权管理单位(包括交警、路政、城管等)的协调、审批等有关问题均由中选单位自行负责办理(含有关费用缴纳)。中选单位应自行协调好挖填方区的属地村居民关系,如发生纠纷由中选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工程如涉及土地所有权的公益事业建设基金,由中选单位在工程完工后按协商要求支付,该费用已包含在中选承包价款中,征集人不另行追加造价费用)。
9.本工程如涉及农民工支付问题,中选单位应按省市县有关规定办理。
10.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按市政工程验收统一标准执行。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质量保修和隐蔽工程、中间验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验收规范执行。
11.坚决杜绝因中选单位原因发生的一切理由的群体事件(如非正常上访、围攻征集人办公场所、到职能部门闹事等),每发生一起罚款1000元。
12.工程施工过程中按约定中选单位应当支付给征集人的违约金、扣罚款等,征集人可在任意款项支付(或间接支付)时进行扣除或由中选单位先缴再付。
13.中选单位出现卖标、转包等情况,存在不履行征集公告的有关要求,存在恶意停工、坐地加价等行为的,征集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可另行组织其他应征人实施本工程。
九、其他事项
1.应征人自行承担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征集结果如何,征集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2.征集人有权对应征人的资质、业绩等情况进行核实,应征人需积极配合。
3.本征集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人。
4.各应征人应认真阅读本公告的所有内容,应充分考虑有关提示及其内容风险,凡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并递交应征报价文件的即视为认可本公告的所有要求,自愿遵守本公告所有内容,并按本公告所有内容执行。
十、联系方式
征集人:永******公司
地址:永**生物医药产业园10栋
联系电话:宋先生0796-****938
主管部门纪检监督电话:0796-****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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