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金通铜业有限公司红山区5万千瓦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EPC-O总承包工程”澄清四 (招标编号XTZB2026-035)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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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5万千瓦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EPC-O总承包工程”澄清四 (招标编号:****)
发布时间:2026-10-19
6- 1

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部分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澄清如下:

1.本项目是否需要配置光伏组件清洗机器人

答复:需要。

2.可研报告中风力发电机组叶轮直径为204m,风机技规书中叶轮直径为220m,本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叶轮直径是否按照220m考虑

答复:按照技术规范方式执行。

3.可研报告中箱变能效等级为S18,35kV箱变技术规范书中能效等级为S20,本项目风机箱变能效等级是否按照S20执行

答复:按照S20执行。

4.光伏组件功率为710Wp还是725Wp请提供光伏布置区域cad图纸以核实光伏组件实际布置面积。

答复:在满足总容量3.1MWp情况下,具体组件最大输出功率自行根据现有现场实际情况及招标资料要求进行核验选择考虑。其他结合招标文件及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考虑。

5.****风电场区CAD版地形图;风机及箱变用地红线;66kV升压站CAD版地形图;升压站用地红线。

答复:结合招标文件及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考虑。

6.发包人需求任务书(风电)5.7.1描述:“辅助用房为地下一层、地上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地下一层为238.06m2,地上一层为236.34m2,总面积为464.4m2”,按照各层建筑面积叠加,总建筑面积应为474.4m2,与“总面积464.4m2”描述不一致。此外,可研报告P273页描述:“辅助用房为地下一层、地上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地下一层为2238.06m2,地上一层为236.34m2,总面积为464.4m2。”请明确辅助用房各层建筑面积及总建筑面积。

答复:按二层混凝土框架结构考虑,总面积不得小于464.4m2。

7.发包人需求任务书(风电)5.6.2描述“在变电站楼梯间每层设置一个室内消火栓,****电站室内消防用水要求”,按照可研报告描述及相关规范要求,此升压站站内生活楼、配电装置室等可不设室内消火栓,请明确66kV升压站站内是否可不设室内消火栓。

答复:生活楼需设置。

8.发包人需求任务书(风电)5.7.1描述:“危废暂存舱为单层预制舱,舱体和其他设备预制舱同材质(尺寸8000mm × 4000mm × 3500mm( 长 × 宽 × 高 )),内部配置满足防爆等要求”。可研报告P282页10.3描述:“危废舱21.6m2,层高3.4m”。请明确危废舱舱体尺寸。

答复:危废舱舱体尺寸8000mm × 4000mm × 3500mm( 长 × 宽 × 高 )。

9.发包人需求任务书(风电)5.7.3描述:“本站建构筑物基础地基均采用桩基基础”。可研报告采用三七灰土换填应对软弱土层,请明确是否可采用除桩基基础以外的基础型式或地基处理方式。

答复:采用桩基基础。

10.本期3.1MW光伏接入二期**66kV变电站10kV母线侧,母线侧工程量是否含在本工程范围。

答复:投标单位应将电缆接入二期**66kV变电站10kV母线侧,母线侧工程量不含在本工程范围。

11.在本次投标范围内,如包含是否需配置光功率预测系统,并请提供铜冠66kV变电站电气相关附图。

答复:铜冠66kV变电站电气相关附图无法提供,投标单位自行踏勘了解。

12.请提供项目所在地的三区三线资料(含送出线路部分)。

答复:结合招标文件及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考虑。

13.可研报告P25页描述:“工程运行期保留施工道路路基宽度定为4.0m,路面宽度3.0m”。可研报告P256页描述:“工程运行期保留施工道路路基宽度定为3.0m,路面宽度3.0m”请明确路基宽度以哪个为准。

答复:基宽度定为4.0m,路面宽度3.0m。

14.请提供光伏场区地面光伏车棚范围地勘报告。

答复:结合招标文件及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考虑。

15.请提供屋面光伏范围内建筑单体的建筑、结构图纸以及屋面荷载复核报告。

答复:结合招标文件及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考虑和验算。

16.请提供集电线路、送出线路、旭日变至金通二期66kV变电站供电线路路径图及场内道路路径图。

答复:已在其他澄清中解答,请自行查阅。

17.请提供送出线路、旭日变至金通二期66kV变电站供电线路的杆塔、基础及电缆土建一览图。

答复:旭日变至金通二期66kV变电站供电线路采用电缆线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资料。

18.澄清一中“5、旭日变至二期**66kV变电站线路的施工,66kV供电线路约5km,一路旭日变至二期**66kV变电站,另一路金通一期66kV变电站终端塔至二期**66kV变电站均包含在招标范围内。”其中“另一路金通一期66kV变电站终端塔至二期**66kV变电站均包含在招标范围内。”该次招标中是否存在该部分工程量若存在请提供金通一期66kV变电站终端塔及二期**66kV变电站具体位置。

答复:已在其他澄清中解答,请自行查阅。

19.请提供220kV旭日变、金通一期66kV变电站及二期**66kV变电站站址位置。

答复:已在其他澄清中解答,请自行查阅。

20.风电送出线路有部分中电缆钻越高速公路及电气化铁路采用拉管或顶管敷设方式

答复:采用何种方式由投标单位自行根据实地及相关被跨越设施产权单位要求考虑,相关跨越费用、手续及认可办理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21.招标文件附件1中,风电送出线路部分电缆为ZC-YJLW03-Z-48/66-1×400mm2 型交联聚乙烯绝缘铜芯电力电缆;旭日变至金通二期66kV变电站供电线路中电缆为ZC-YJLW03-48/66kV-1×400mm2 型电力电缆,风电送出线路部分电缆为阻水型,旭日变至金通二期66kV变电站供电线路中电缆为无阻水型,请明确两个子项工程电缆型号是否有误若有误,两个子项分别以哪种电缆型号为准。

答复:电缆型号拟采用YJLW03-Z-48/66kV-1×400mm2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皱纹铝套聚乙烯护套纵向阻水电力电缆,最终以接入系统审**果为准。

22.招标文件附件1中,风电送出线路部分回流线采用-5*50扁铁通长布置,是否有误

答复:错误,应采用铜芯电缆回流线方式。

23.招标文件附件1中,风电送出线路部分地线采用1根24芯OPGW-100光缆,与后文**线路采用1根24芯OPGW-50光缆冲突,具体以哪个为准

答复:架空采用24芯OPGW-100光缆 。

24.风电送出线路及旭日变至金通二期66kV变电站供电线路外部协议是否取得若取得请提供外部协议,若未取得请明确风电送出线路及旭日变至金通二期66kV变电站供电线路外部协议是否包含在此次招标中。

答复:旭日变至金通二期66kV变电站供电线路外部协议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5.风电送出线路及旭日变至金通二期66kV变电站供电线路接入系统报告是否取得若取得请提供接入系统报告及相关文件。

答复:旭日变至金通二期66kV变电站供电线路接入系统报告未取得,其他线路报告由投标人承担。

26.光伏场区"房屋加固"、"房屋结构验算"、"荷载检测"的范围与费用归属若检测不满足承载要求,加固费用是否另计 请知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安装光伏交流测容量3.1WM,至少需要安装面积2万3千平方米,实际房屋面积应远大于这个数值。

答复:光伏场区"房屋加固"、"房屋结构验算"、"荷载检测"的范围与费用归属投标单位;若检测不满足承载要求,加固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27.是否可以提供地形图、地勘报告及本项目相关图纸 4.9MW风电项目报价表中施工辅助工程中吊装平台工程量里有石方工程量,可研报告中内容为“根据附近类似工程地勘资料,黄土层较厚,故风机基础采用灌注桩地基。”建筑工程中风机基础采用灌注桩,请明确地质条件或提供地勘报告。

答复:结合招标文件及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考虑。

28.金通铜业二期66kV 变电站与入铜冠66kV变电站(金通厂区****电站吗

答复:****电站,铜冠66kV变电站是现已建成并已经投运的66kV总降压站。金通铜业二期66kV 变电站是本次待建66kV变电站,金通铜业二期66kV 变电站设计、施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9.运维费用结算与保底发电量相关 招标文件约定运维单价0.05元/kWh,按实际发电量结算,暂按5年签订,不计入合同总价。 请招标人明确: 1)运维结算的“实际发电量”统计口径,是以并网点关口表计量电量为准,还是以场内各设备发电量统计为准;关口表计量点具体位置。 2)本项目是否设置最低保底发电量/保底运维收入;若发生电网限电、弃风弃光、气象条件较差等非承包人运维原因造成发电量大幅下降,运维收入随之降低,但承包人仍需承担7×24h值守、人员、巡检、第三方检测等固定成本,该部分损失如何处理。 3)5年运维期满之后,运维服务续约的调价机制、遴选规则是否有约定。

答复:是以并网点关口表计量电量为准,关口表计量点安装在金通二期**66kV变电站内。不设置最低保底发电量/保底运维收入。5年后运维服务续约招标确定。

30.运维工作范围,中修、大修界定及费用划分 招标文件运维条款写明运维范围不含中修、大修,但未对中修、大修作出明确定义及费用划分边界。 请招标人明确: 1)书面界定本项目风机、光伏、储能、升压站设备,哪些情形属于中修、大修,对应的费用承担主体(发包人/承包人)。 2)设备发生故障,如何区分属于EPC建设阶段设备出厂缺陷、施工安装质量遗留问题,还是属于运维损耗、正常老化、外部灾害损坏;发生上述故障时备件、吊车、人工抢修费用的承担主体,质量缺陷的判定流程、检测机构选择、索赔流程。

答复:(1)招标文件“不含中修、大修”的表述,位于升压站、变压器、开关柜等输配电设备定期维护条款中,不应解释为风机、光伏、储能全部设备中修、大修均不在承包范围内。具体边界如下:

设备类别

工作范围及检修边界

风机

按《运维合同》第四条执行,包括无需动用大型吊车的全部故障处理,含发电机轴承更换等可在机舱开展的检修、消缺;大部件吊装中的附件拆装、电气连接等配合工作亦包含在内,不因称为中修、大修而免除。

升压站及输配电设备

常规巡视、维护、消缺、油色谱、绝缘检测和保护校验包含在运维范围内。主要总成解体检修可认定为中修;主变吊罩、吊芯、绕组修复、主设备整体更换及系统性恢复检修可认定为大修。

光伏

日常维护、预防性维护及故障抢修属于承包范围;达到正常使用寿命后的成批更新、整体改造,作为专项更新工程另行审批。

储能

电池、BMS、PCS、温控及消防等系统的日常维护、预防性维护、性能检查和故障处置属于承包范围;正常寿命终止后的批量换电、扩容及系统性更新,作为专项工程另行审批。

升压站中修、大修及上述专项更新,经确认不属于承包人质量、保修或运维责任的,其专项施工及设备材料费用由发包人另行审批承担。承包人现有人员的运行操作、隔离措施、现场协调及验收配合包含在运维费内。

(2)按《运维合同》第4.2.6条及报价清单说明,风机单件价值3000元及以下的备品备件、消耗材料,由承包人采购、更换并承担费用;超过3000元的备品备件由发包人供应。该金额划分不免除承包人因建设质量缺陷、质保或运维过错应承担的费用。

上述3000元标准按招标文件适用范围执行。光伏、储能及升压站的备件费用边界,以及单件价值认定、成套设备划分和采购审批细则,计划于合同签订后60日内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确定内容经双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确定前,不免除承包人已经明确承担的日常维护耗材、质量保证及责任性损坏修复费用。

(3)本项目为EPC-O总承包。因承包人设计、采购、制造供应、施工安装、调试等环节造成的缺陷,按EPC合同质量及保修条款处理。承包人应组织修复,承担其责任范围内的鉴定、备件、运输、吊装及人工费用,不得以进入运维阶段、单件备件超过3000元或需大型吊车为由转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与厂家、分包单位之间的追偿,不影响其对发包人的履约义务。

(4)故障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安全隔离、止损并保全证据,提交故障记录、报警数据、维护记录及初步分析。双方结合出厂、安装、调试、验收和运行资料共同判定原因;存在争议的,共同选定具备相应能力、依法需资质时具备相应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检测。不能达成一致的,按合同争议解决机制处理。

(5)鉴定和修复费用按最终责任承担;共同原因按责任比例分担。原因未明时,必要专项费用经书面批准暂行处理,责任确定后清算,不得因费用争议延误安全处置。涉及EPC索赔的,按合同第19条程序执行;承包人不履行责任的,发包人可按约委托第三方修复并追偿。

31.大部件损坏、吊装抢修费用 本项目配置7台6700kW大兆瓦风机,大部件(齿轮箱、发电机、叶片等)损坏需大型吊车进行吊装作业。 请招标人明确: 1)风机大部件、储能电池模组批量损坏情况下,大型吊车租赁、大件吊装的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答复:(1)《运维合同》第四条已将需动用大型吊车的风机故障处理与常规故障处理区分。大型吊车租赁、进退场、组装拆卸及专业大件吊装费用,不作为常规风机运维服务费中的包干项目;附件拆装、电气连接及驻场配合工作已包含在运维服务费内。

(2)属于EPC建设质量、设备质量保证责任或承包人运维过错的,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设备修复、更换及必要吊装费用。属于正常老化、非承包人责任损坏或经批准的专项更新,由发包人审批承担相应专项费用,并依法依约办理保险或第三方追偿。储能电池模组批量损坏同样按原因和责任划分,不能仅凭“批量损坏”认定由发包人承担。

(3)专项吊装前应提交故障分析、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费用预算,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32.备品备件归属与管理 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人储备充足备品备件,保障关键设备快速更换。 请招标人明确: 1)运维服务5年到期结束后,承包人自行采购储备的备品备件所有权归属;是否允许承包人将剩余自备备件撤出场地。 2)是否要求运维期结束,向发包人无偿移交一定数量备品备件;如需移交,备件清单、规格、数量标准请予以明确。 问题5:第三方检测、预防性检测相关费用边界 运维范围包含光伏EL检测、热成像检测、风机叶片无损探伤、变压器油色谱分析等第三方检测。 请招标人明确: 1)上述预防性检测每年检测频次是否有硬性要求;检测频次超出招标文件现有要求时,新增检测费用由何方承担。 2)储能电池模组定期检测、热失控专项检测的频次、费用承担主体。

答复:针对期满后自购备件归属、撤场及无偿移交要求等问题答复如下:

(1)EPC采购范围内交付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以及发包人采购或另行支付采购费用的备件,归发包人所有。EPC专用合同条件第6.2.2条要求相关备件、专用工具等移交发包人,承包人不得在运维期满后撤走。

(2)承包人自行采购、未安装使用、未列入EPC交付清单或合同约定移交清单,且未由发包人另行支付采购费用的自备库存,完成盘点及权属确认后,可由承包人撤离。不能仅以“由承包人采购”或“费用包含在服务费内”单独认定全部剩余库存的所有权。

(3)按《运维合同》第14.3条,设施改进成果、用品及备件清单、操作程序、作业日志和维护记录等,应按约随设施移交,不另行收费。

(4)招标文件未列明期满须额外无偿移交的库存数量,本次不增加无清单的额外备件储备移交义务。关键备件储备计划、合同约定应移交备件的名称、规格、数量及台账管理细则,计划于合同签订后60日内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确定内容经双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包人应归还发包人库存,补齐其责任造成的遗失、损坏及应补未补备件,并完成合同期内应实施的维护和消缺。

针对EL、热成像、叶片探伤、油色谱及储能专项检测的频次和新增费用承担等问题答复如下:

(1)招标范围已包括光伏EL、热成像、风机叶片无损探伤、变压器油色谱等工作;《运维合同》第6.1条包含年检预试费。既定服务范围内正常检测的人工、仪器及必要第三方费用应计入报价,不因外委实施而另行计费。

检测或检修项目

招标文件已有周期

风机半年检及年度检

半年检每半年一次;年度检每年一次。

齿轮箱油品化验

每半年一次或按维护手册周期执行。

防雷接地系统检测

每年雷雨季节前完成。

提升设备及安全保护装置

按适用规定及维护要求的周期检验、校验。

(2)光伏EL、热成像、叶片无损探伤、变压器油色谱及储能定期检测,****设备厂家要求执行。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年度频次、覆盖范围、抽检比例、检测方法及第三方报告要求,计划于合同签订后60日内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确定内容经双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属于既定运维范围内按适用规范和厂家要求应实施的常规检测,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不得以细则尚未确定为由延误依法或依约应实施的检测。

(3)发包人额外要求、超出合同约定及依法应实施的常规范围,且非承包人责任引起的专项检测,书面审批后另行计费;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复检、补检由承包人承担。新增检测的费用确认及审批细则,计划于合同签订后60日内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确定内容经双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新法规或涉网要求引起的费用按第38项处理。

(4)储能检测应包括状态监测、健康评估及必要性能测试。热失控监测报警、温控和消防联动检查属于正常安全维护,不将人为诱发热失控的破****电站常规定期检测。

33.外部灾害、外力破坏故障责任划分 对于雷击、覆冰暴雪、动物入侵、外力破坏等非承包人运维过错造成设备损坏故障。 请招标人明确:该类故障的抢修人工、备件、吊装等费用承担主体,损失责任划分。

答复:(1)上述事件应结合防护设施状态、巡检维护记录、预警措施及应急处置情况判定责任,不属于自动免责事项。承包人未落实防雷检查、防小动物封堵、道路及排水维护、气象预警和停机防护等义务,造成或扩大的损失,由承包人按责任承担。

(2)经确认不存在承包人过错的,驻场人员合同范围内应急处置、巡查及抢修人工按既定运维费执行;额外专业抢修、设备更换及大型吊装费用,按责任、保险和批准的专项方案处理。发包人承担部分应扣除已获赔偿,避免重复支付。

(3)构成不可抗力的,运维阶段按《运维合同》第十三条处理。该条主要约定受阻履约的免责,并未约定全部财产损失均由发包人承担,各项损失仍须结合适用合同、责任及保险分别确定。承包人应及时通知、提供证据并履行减损义务。

34. 运维考核指标,招标文件约定运维要开展巡检、抢修、运维管理,但未约定设备可用率、故障响应到场时限、消缺完成时限等量化考核指标。 请招标人明确: 1)本项目运维阶段风机可用率、光伏可用率、储能系统可用率考核指标。 2)故障响应到场时限、故障消缺完成时限,以及未达标对应的违约扣款规则。

答复:(1)风机按《运维合同》第四条、第十五条及附件1执行,已有量化约定如下:

项目

文件已有约定

风机可利用率

不低于98%;每低1个百分点,扣除乙方当年定检费的2%。

故障响应及到场

接到故障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第四条约定2小时内到场。

故障停机恢复

原则上24小时内恢复并网,重大故障按确认期限处理。

重大缺陷

发现后2小时内报告,原则上7日内处理完毕。

一般缺陷

纳入月度消缺计划,当月消缺率不低于95%。

主要及辅助设备消缺率

分别为100%和不低于95%。

消缺超期

每超一天扣100—1000元,按缺陷管理要求执行。

(2)故障响应及到场要求统一为:接到故障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驻场值班人员发现险情应立即安全处置。第十五条第2.7项原“45分钟到场”相应调整为“2小时到场”,原扣款标准保留:迟到一次扣50元,每再延迟1小时加扣100元,未到场每次扣500元。因响应或处理延误导致损失扩大的,按原合同相应条款执行。

第四条“紧急缺陷24小时内到场处理完毕”统一理解为执行上述到场要求,并在具备条件时24小时内完成处置,不解释为允许24小时后才到场。特殊重大故障应按批准方案和期限处理。

(3)光伏及储能系统的可用率指标、统计方法、责任核减及对应考核规则,计划于合同签订后60日内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确定内容经双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文件生效前,不直接套用风机可利用率百分比扣款,承包人仍须按招标范围履行维护、消缺及安全义务,已有违约和责任赔偿约定继续执行。

(4)风机可利用率的统计边界、部分降额折算、免责核减、不足一个百分点的扣款计算及缺陷分级执行细则,计划于合同签订后60日内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确定内容经双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非承包人原因且经审核确认的影响可核减;属于承包人EPC质量或运维责任的,不得仅因归类为设备缺陷而剔除。

(5)扣款及异议按原合同执行。第十五条第5.3项“累计考核扣款达到合同总价10%”为发包人可解除合同的条件,不是扣款或赔偿责任上限。

35.运维期满移交标准 本项目暂签5年运维服务,招标文件未约定运维到期移交标准。 请招标人明确5年运维服务结束后,运维向发包人移交工作详细标准,包含设备状态要求、运维档案资料、工具仪器、现场交接流程。

答复:(1)按《运维合同》第七条乙方职责第2.9项、第2.25项及第14.3条执行。设备应保持正常维护后的良好运行状态,正常磨损除外;不得遗留承包人责任范围内未处理的安全隐患和缺陷,不要求设备恢复至出厂状态。

(2)移交资料包括设备、检修、缺陷及事故台账,运行维护记录,检测报告,操作维护规程,监控运行数据及必要配置备份,备件和工具清单,未完成事项及风险说明等,确保完整、齐备、连贯。按第4.1.5条,每轮定检结束及合同完成或终止时,纸质及电子资料各一份,于验收合格后10日内移交。

(3)甲方提供及依法依约归甲方所有的工具、设施、设备和备件,应完整移交并满足正常使用条件。承包人责任造成损伤、遗失的,应按约补齐并签署交接单;自有资产按权属确认结果处理。

(4)合同期满前30日启动联合检查、盘点和必要功能验证,完成资料交底和遗留事项确认,交接完善并取得退场通知后撤离。移交清单格式、设备状态检验方法和现场交接细则,计划于合同签订后60日内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确定内容经双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移交不免除履约期间已形成的质量、保修及赔偿责任。

(5)需要接续服务的,按第七条第2.9项执行:延续费用根据合同总价及实际延续期限结算,最长不超过3个月。不得解释为无偿、无限期**服务。

36.储能系统运维特殊约定 本项目配置7.5MW/15MWh锂电池储能系统。 请招标人明确: 1)运维期内因电池正常衰减达到多少阈值属于发包人负责更换;电池模组非正常损坏的判定标准及费用承担。 2)储能消防系统定期校验、消防检测验收责任及费用承担主体。

答复:(1)本项目储能规模为7.5MW/15MWh,最终方案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电池正常衰减的性能保证曲线、容量保持率或SOH阈值、正常寿命终止及更换条件,计划于合同签订后60日内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确定内容经双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以未经约定的统一数值直接认定发包人更换义务。

电池性能应结合合同技术要求、承包人投标性能承诺、采购技术协议及厂家保证曲线,在约定温度、倍率、SOC范围、循环次数及测试方法下判定。具体测试及异常损坏判定细则,计划于合同签订后60日内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确定内容经双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后续协议不得降低已承诺的性能及安全要求。

(2)属于正常寿命衰减且不存在质量或运维责任的,补容、寿命终止后的批量换电由发包人作为专项工程审批;低于保证值或异常损坏的,应查明原因。属于设计选型、采购质量、安装调试或运维不当的,由相应责任方承担,不统一转由发包人承担。

(3)出现异常温升、鼓胀、泄漏、绝缘异常等风险时,应按规程立即隔离、停运及评估,不得等待容量达到更换阈值后才处理。

(4)消防系统日常检查、功能测试、定期检测及维护属于运维范围,费用计入报价;设备更新与责任性损坏按第30项费用边界执行。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储能消防检测、校验项目、频次和实施细则,计划于合同签订后60日内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确定内容经双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确定前仍应按适用规定履行检测、维护义务。

(5)建设阶段消防手续及验收工作,招标范围已明确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并承担费用,发包人依法配合并履行建设单位职责。承包人原因导致的整改、复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因进入运维阶段转由发包人承担。

37.运维人员及现场条件 招标文件要求建立7×24小时应急响应、控制室值班人员。 请招标人明确: 1)发包人是否提供运维人员宿舍、办公用房;如不提供,是否有相关补偿。 2)野外风场点位冬季抢修道路通行受阻,因气象道路原因无法抵达故障点位,对应的免责条件。

答复:(1)EPC专用合同条件第4.1条约定办公、生活用房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运维合同》第6.1条将食宿、住宿、餐费等纳入合同费用。发包人不另行提供免费运维宿舍及独立办公用房,由承包人自行安排并在报价中考虑,发包人不另行补偿。利用已建成的生产值班、控制室等场所,应按批准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作住宿。

(2)场内道路养护、常规冬季通行保障和合理防滑、清雪措施,按招标道路及运维责任执行。**地区可预见的普通冬季天气、车辆不适用、人员物资准备不足,不构成免责。

(3)遇道路管制、严重积雪覆冰等客观危险,在采取合理措施后仍无法安全到达的,应立即报告并提供气象、交通及现场证据,开展远程监控、安全隔离及抢修准备。经核实后,可对实际受阻期间的到场、消缺考核作相应处理。道路受阻证据、报告程序、免责核减和恢复作业细则,计划于合同签订后60日内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确定内容经双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按《运维合同》第4.6.1条及乙方职责第2.29项,不符合安全登塔和作业条件时,不得强行作业;符合合同约定的拒绝危险作业,不视为违约。条件恢复后应及时抢修,不得延续免责。

38.运维期涉网相关责任 运维期间电网要求开展涉网试验、保护校验、调度资料更新。请明确:运维期间电网新增强制要求的试验、检测项目,新增产生的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答复:(1)招标范围包括并网检测、保护定值计算、调度资料申报、涉网系统调试、设备年检及并网安全性评价等,《运维合同》第6.1条包含年检预试费。原范围内的周期性试验、保护校验、资料更新及既有规定要求的检测应计入报价。原要求已经存在、仅在运维期间到期实施的,不属于新增项目。

(2)因承包人设备不达标、漏检、维护不当或资料错误等引起的整改、复检,由承包人承担。一般技术标准更新及原服务范围内调整,按合同风险分担条款执行。确属原合同范围以外的专项试验或设备改造,应提交正式要求、范围对照、方案和预算,经书面确认后按变更程序处理,不得仅凭电网通知自行计费。

(3)新增要求的费用适用口径统一为:法律变化直接引起的费用调整按EPC专用合同条件第13.7条执行;一般技术规范、标准更新及原范围内涉网要求按第5.1.3条执行;实质新增工作按批准的变更执行。该费用口径同时适用于运维阶段。一般电网技术通知不当然等同于法律变化。具体涉网试验清单、周期及新增项目的审核、费用核定细则,计划于合同签订后60日内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确定内容经双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9. 项目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若采用投标保函。请问,投标保****银行格式的保函能否对里面的条目进行适当修改保函是否也需基本户付款

答复:投标保证金保函推荐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银行格式的保函,须保证其与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实质性一致,关键条款无遗漏、无偏离,不降低或限制招标人权利,否则或被认定其投标保证金不合格而否决其投标。转帐方式的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40. 招标附件报价格式内工程量是否可以根据方案做调整,是否可以删减

答复:本项目招标阶段工程费报价采用模拟清单的方式进行报价。招标阶段模拟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特征是相对准确的,工程量是估算的,不完全准确。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可根据方案对清单进行调整,但模拟清单中设备数量不允许下调。

41. 本阶段是否有接入系统报告及批复,是否能够提供

答复:只有金通厂区待建66kV变电站接入系统报告由发包人完成,其他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42. 是否所有设备材料均为乙供,是否有甲供设备材料

答复:乙供。若分部分项单价组成中设备、材料价格与市场价偏差较大的,招标人保留提供材料的权利,工程结算时扣除其相应费用。

43. 招标公告“3.2.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中要求提供近一年社保证明材料,请问提供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否满足要求

答复:可以。

44. 请明确 3.15.3、3.15.4 两项电缆的完整型号规格(芯数×截面);并将 3.15.4 型号更正为"NH-YJV22-0.6/1kV-××";明确 3.15.1 控制电缆芯数、3.16.1.4 电缆截面是否为 1 ×35。在明确前,我方暂按 3.15.3 为 ZC-YJV22-0.6/1kV-4×35、3.15.4 为 NH-YJV22-0.6/1kV-4×25 组价,请确认或更正。

答复:满足规范及实际需要情况下完善。

45. 输电线路中清单仅注明"400mm2 以内",未明确:芯数结构(1×400单芯 )、阻燃/铠装等级、护套形式(皱纹铝护套 )、是否含在线监测。

答复:电缆型号拟采用YJLW03-Z-48/66kV-1×400mm2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皱纹铝套聚乙烯护套纵向阻水电力电缆,最终以接入系统审**果为准。

46. 电缆直埋及拉管施工的临时用地、青苗/草场补偿、永久占地是否均由发包人负责(衔接4.5.1 (6)条),承包人仅承担施工临时用地租费。

答复:永久征地费由发包人负责,其他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47. 合同价格不因物价波动调整,而风机、储能电芯、66kV电缆、铜铝材合计占我方总成本约55% ,180天工期无法覆盖设备交付周期。 请明确:风机、储能系统、主变、66kV电缆可否设暂估价或约定调差公式(铜价、电芯价格指数联动)

答复:不予调整。

48. 负责风机、塔筒及其附属设备在堆场的货物装卸及堆场至吊装平台的倒运及牵引,并承担相应费用;风机、塔筒设备高速****收费站改造)运抵机位点的道路改造 、桥梁加固等一切措施费用由投标方承担。报价清单中无此项费用的清单项目,请问是否可以以暂估价形式报价。

答复:费用包干,不予调整。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试验检测、施工及协调相关手续办理及变更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风电场区及光伏场区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若报价清单中未列入的费用,投标人应自行补充,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招标文件其他部分若涉及到上述内容作同步修改。

本项目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推迟至2026年11月03日9:00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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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铜****公司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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