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服务中心电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根据****公司递交的质疑函核查答复结果,现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作出澄清更正。本澄清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采购文件、前期澄清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文件相关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原参数:加热功率≥500W、搅拌功率≥130W。
更正为:加热功率≥350W,搅拌功率≥100W。
备注:破壁马达转速≥18000r/min、24 小时预约、防干烧、食品级材质、安全保护、质保等其余全部技术参数不作修改。
原参数:配双 304 不锈钢壶。
更正为:配置 1 只 304 不锈钢烧水壶;另 1 只壶可为 304 不锈钢壶或食品级高硼硅玻璃养生壶,两只水壶均需符合食品接触安全标准。
备注:茶吧机其余全部技术参数保持不变。
原要求:提供具备 CMA 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实质性要求)。
更正为:删除原条款中 “提供具备 CMA 资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的实质性硬性要求。供应商可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含 CNAS 认可实验室报告)、产品型式检验报告、产品官方公开技术数据表、产品说明书等有效资料,用以证明颗粒物 CADR、甲醛 CADR、CCM 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评审小组对提交证明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进行评审核验。
备注:空气净化器 3C 强制认证要求继续保留不变,其余净化器技术参数不作修改。
原参数:内存配置≥2+64GB。
更正为:运行内存≥2GB 且存储内存≥32GB。
备注:电视机新国标一级能效、屏幕尺寸、接口、音频、质保等其余技术参数不作调整。
1. 除本公告列明的更正内容外,采购文件其他内容(含前期澄清公告内容)保持不变。 2. 各潜在供应商投标响应请结合全部澄清公告修改后的参数执行。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10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