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3.7MW光伏发电项目-设备采购第二次澄清说明
各投标单位:
招标项目:****产业园3.7MW光伏发电项目-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
现澄清说明“招标文件”以下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光伏板技术要求:
本次采购的产品为N型高功率BC板单晶硅电池组件。
主要性能参数在标准测试条件(即大气质量 AM1.5 、1000W/m2 的辐照度、25℃的电池工作温度)下提出如下要求:
(1)功率为 650Wp(正面功率),若不满足,作无效响应。
(2)单晶硅组件全光照面积的光电转换效率: ≥24.8% ,若不满足,作无效响应。
(3)组件标称功率偏差:每块单体组件产品实际功率与标称功率的全部为正偏差,偏差范围为 0~+3%;
(4)填充因子:不小于 75%日合
(5)投标产品应为国内一线主流品牌(隆基、晶科、天合光能、晶澳,或同级别一线品牌);不接受贴牌、代工产品。
现变更为:
本次采购的产品为N型高功率TOPCon板单晶硅电池组件。
主要性能参数在标准测试条件(即大气质量 AM1.5 、1000W/m2 的辐照度、25℃的电池工作温度)下提出如下要求:
(1)功率为 650Wp(正面功率),若不满足,作无效响应。
(2)单晶硅组件全光照面积的光电转换效率: ≥24% ,若不满足,作无效响应。
(3)组件标称功率偏差:每块单体组件产品实际功率与标称功率的全部为正偏差,偏差范围为 0~+3%;
(4)填充因子:不小于 75%日合
(5)投标产品应为国内一线主流品牌(隆基、晶科、天合光能、晶澳,或同级别一线品牌);不接受贴牌、代工产品。
2、原招标文件的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 2026年 10月21 日 14:30 (**时间)
现变更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 2026年 11月 05日 14:30 (**时间)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人须知中
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投标人名称:
标段名称:****产业园3.7MW光伏发电项目-设备采购在 2026年 10 月 21 日 14:30 前不得开启
现变更为:投标人名称:
标段名称:****产业园3.7MW光伏发电项目-设备采购在 2026年 11月05 日 14:30 前不得开启
本次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若本次答疑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次答疑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