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国有资产对外出租评估相关法定要求,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国资产评估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中心**灯箱式路名牌对外出租项目进行评估,需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评估目的:对**心**灯箱式路名牌租金价值进行评估,为对外公开招租确定招租底价提供评估依据,满足国有资产出租备案管理要求。
评估标的:**区、**区、八里湖新区、经开区。
评估范围:**区、**区、八里湖新区、经开区488块路名牌租金价值评估。
服务内容:现场勘查、资料收集、市场调研、测算分析,出具符合国资管理备案要求的正式资产评估报告;配合完成评估项目备案、主管部门问询、资料补正等后续相关工作。
二、报价机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资产评估执业资质;项目负责人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证书有效,为本单位全职执业人员。
2.具有资产租金评估同类项目业绩,熟悉资产出租评估及备案流程。
3.报价机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重大失信记录、行政处罚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本评估业务。
5.自愿遵守本公告全部政策性、合规性要求,承诺廉洁执业。
三、预算询价报价文件组成(加盖公章,密封递交)
1.报价函(包干价)。
2.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同类评估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四、报价相关要求
1.公告公示期:3个工作日。
2.递交地点:****政府附东楼****C513
3.报价为包干总价,询价单位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792-****606
地址:****政府附东楼****C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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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