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
报来《****管理局关于请求批复**市2025年主**公厕新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余城函〔2025〕1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了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加快城市文明建设进程;改善市民如厕环境,有效解决市民和游客“找厕难”“进厕难”的问题。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余府办发〔2021〕33号)等相关规定,同意建设**市2025年主**公厕新改建项目(2503-360500-04-01-947450)。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市主**。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
**市主**内12座公厕**及改造,其中,**3座公厕分别是**公园西面公厕、**西路中转站公厕、沁园广场公厕;改造9座公厕分别是**星城公厕、****停车场、抱石公园2号公厕、抱石公园4号公厕、堎上路1号公厕、堎上路2号公厕、环山村公厕、湿地公园二期3号公厕、中医院东北面公厕。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025年8月至2025年12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426.22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334.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9.83万元,基本预备费31.57万元。****政府投资。
六、请项目单位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余府办发〔2021〕33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评审会专家组意见、确认函
****委员会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