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县建筑垃圾**化利用及应急消纳场项目****处理中心)劳务招标进行询比招标,潜在****人民政府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集团微信公众号询比公告附件二维码自行下载获取询比文件(包括澄清变更等),并于2026年10月28日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建筑垃圾**化利用及应急消纳场项目****处理中心)劳务招标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最高限价:9.48元/吨(含9%税率)
(五)采购需求:
| 序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 | 单位 | 最高限价 (元/吨) | 备注 |
| 1 | 建筑垃圾分拣破碎 | / | 吨 | 9.48 | 含9%税率 |
| 注:1.投标报价竞争以“建筑垃圾分拣破碎”报价为准,按实际完成量结算。 | |||||
(六)服务周期:1年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备注:在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本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自行查询)。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投标人不允许转包。
2.特别提醒:现场查验资料
(1)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
(2)供应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如供应商法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开标现场审核,接受电子身份证);
(3****银行回执单,如以保函缴纳的开标现场提供保函原件核实。
以上查验资料证明文件除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外,还需另外准备一套在开标现场单独递交(在开标现场进行验证,验证合格的供应商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未提供以上资料按投标无效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8日9点30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地点及方式:有意向的潜在****集团微信公众号、****政府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的二维码扫码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现场招标活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8日9点30分(**时间)
2.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8日9点30分(**时间)
3.开标地点:**县五****中大道17****交易中心****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缴纳金额、缴纳期限、收款账户等信息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2.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三区****
联系方式:林先生
电话:0796-****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银行院内
联系方式:郑女士
电话:0796-****118
电子邮箱:****@qq.com
附件:
****受****的委托,对**县建筑垃圾**化利用及应急消纳场项目****处理中心)劳务招标进行询比招标,潜在****人民政府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集团微信公众号询比公告附件二维码自行下载获取询比文件(包括澄清变更等),并于2026年10月28日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建筑垃圾**化利用及应急消纳场项目****处理中心)劳务招标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最高限价:9.48元/吨(含9%税率)
(五)采购需求:
| 序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 | 单位 | 最高限价 (元/吨) | 备注 |
| 1 | 建筑垃圾分拣破碎 | / | 吨 | 9.48 | 含9%税率 |
| 注:1.投标报价竞争以“建筑垃圾分拣破碎”报价为准,按实际完成量结算。 | |||||
(六)服务周期:1年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备注:在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本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自行查询)。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投标人不允许转包。
2.特别提醒:现场查验资料
(1)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
(2)供应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如供应商法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开标现场审核,接受电子身份证);
(3****银行回执单,如以保函缴纳的开标现场提供保函原件核实。
以上查验资料证明文件除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外,还需另外准备一套在开标现场单独递交(在开标现场进行验证,验证合格的供应商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未提供以上资料按投标无效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8日9点30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地点及方式:有意向的潜在****集团微信公众号、****政府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的二维码扫码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现场招标活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8日9点30分(**时间)
2.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8日9点30分(**时间)
3.开标地点:**县五****中大道17****交易中心****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缴纳金额、缴纳期限、收款账户等信息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2.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三区****
联系方式:林先生
电话:0796-****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银行院内
联系方式:郑女士
电话:0796-****118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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