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6-10-29 09:30
预展地点:标的现场
预展时间:2026-10-21~2026-10-28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6年10月29日09时30分开始在中拍平台采用网络增价竞价方式向社会公开拍卖下列标的,打开中拍平台首页(网址:https://paimai.****.cn/),点击【拍卖企业】后,在搜索栏输入【****】查找本场拍卖会,点击进入(或手机“中拍平台”APP)拍卖下述场地经营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情见拍卖资料公示《经营**合同》文本)):本公告仅公示项目核心交易条件,具体经营标准、服务规范、考核细则、权责约束均以《经营**合同示范文本》为准。公告未尽事宜、公告内容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正式签订的经营**合同为准。
一、拍卖标的简介及起拍价:
本次拍卖标****风景区低空文旅项目1年期经营权。项目包含景区内三处固定经营性点位:金顶南经营点、古官道口经营点、索道下站房经营点。本次出让范围为上述固定点位经营性使用权及配套低空文旅服务经营权。(评估依据【赣豫章评报字(2026)B- 0223号】),起拍价40万元,竞买保证金:8万元。竞价阶梯为1000元。合同履约保证金5万元整(签订合同后10日内向委托方支付)。
特别提醒:
一、买受人仅限在景区指定点位及核定经营范围内开展以下低空文旅配套服务:①景区无人机空中宣传、常态化直播服务;游客航拍、旅拍配套服务;轻量化物资、游客便民配送服务;配合景区完成官方宣传素材采集、公益拍摄保障工作。②经营红线:买受人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私自增设经营点位、不得从事与景区管理及安全规定相悖的经营活动。如需拓展新增经营项目,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
二、合规经营说明:本次出让标的为景区指定固定点位经营性使用权,属于国有场地**有偿出让。在本次出让的三处固定经营点位范围内,委托方不再重复出让同类低空文旅经营点位**,保障本项目有序、规范、统一运营。
三、审批及经营责任:本项目涉及的空域报备、飞行审批、**备案、物价公示、行业合规手续等,全部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自行承担全部费用及合规责任。若因买受人手续不全、违规飞行、未达标合规经营导致项目无法开展、被责令停业整改的,所有损失及违约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仅提供现有经营场地及必要协调配合,不承担审批兜底责任,不对经营收益作出任何担保。
四、安全运营及保险要求:项目运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飞行安全、人员管理、游客纠纷、舆情风险、财产损失等全部主体责任由买受人独立承担。买受人须按规范足额投保公众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险种,保险资料报送委托方备案。因买受人违规作业、安全事故、服务投诉、负面舆情对景区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追究责任、扣除履约保证金直至解除合同。
五、价款支付方式:项目年度经营权价款按合同约定分期足额缴纳,买受人须严格遵守付款时限,逾期缴纳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逾期欠费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的,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经营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
六、交易风险及竞买承诺:①意向竞买人应当充分知悉本项目空域审批风险、景区管控风险、经营盈亏风险、季节性客流风险,全部经营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报名参与本次竞价,即视为完全认可本公告及《经营**合同示范文本》全部条款,自愿接受全部交易及履约约束。②成交后不得以经营难度、审批问题、收益不及预期、合同条款等任何理由拒签合同、弃标违约。③买受人单方悔拍、拒不履约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拍卖相关法律法规及拍卖规则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七、特别声明:本次交易所有公示资料、现场介绍仅供参考,不构成经营收益承诺及品质担保。细化运营标准、考核细则、权责约束、违约处置、退出机制等,全部以正式《经营**合同》约定为准。
二、预展时间:2026年10月28日17时前
三、预展及报名地点:****风景区项目现场。
提示:现场踏勘、实地看样请自行联系委托方预约进入景区;****公司免费索取《经营**合同示范文本》查阅。
四、拍卖方式:
1.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本次网络拍卖自由竞价时间1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2分钟;加价幅度1000元。
2.竞买人可使用电脑端操作,也可使用手机“中拍平台”App操作,相关操作流程请到中拍平****公司。
五、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8日17时前
六、竞买登记手续
1.注册登记(已注册的无需再注册):有意竞买者须先在中拍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个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照片,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竞买报名:报名期间,在中拍平台首页点击【拍卖企业】或【拍卖会】,在搜索栏输入【**市瑞远拍卖】查找本场拍卖会,在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后,再点击“报名”,按要求填写,输入相关信息,直至报名成功。不会操作者,****公司134****1211王女士、136****1886谢女士协助。
3.缴纳保证金。竞买人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银行账户”中“转账”,转账时请备注“低空文旅经营权保证金”;保证金不能用现金缴纳,拍卖结束保证金按《竞买须知》约定退还。
4.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8日21:00
5.竞买人在中拍平台按要求完成报名且按时缴纳保证金方可取得竞买资格;未在中拍平台完成报名、未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逾期到账者均无竞买资格。
七、竞买人须具备的条件:
1.本次竞买仅限国内依法注册、合法存续、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参与。
八、竞买须知:
1.凡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皆视为知悉本规则告知的所有内容,自愿接受本规则约束,同意按本规则解决可能存在的争议。竞买人须按自己的需求对拍卖标的物、本规则及其他拍卖资料进行充分了解、查看、咨询,对其有异议,应在参加拍卖会前提出。对成功申请并缴纳保证金的参加本次网络竞拍的竞买人,视其为无异议,且认可该标的起拍价,并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2.任何进入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拍卖大厅参与竞买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均认定已仔细阅读此《网络拍卖规则》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竞买人应对竞买账号及密码的安全负责,并对使用竞买账号及密码进行的所有竞价活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在公告期内,须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察,并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包括隐形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未事先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察的,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并负全部责任。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拖延支付款项或拖延、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正式经营**合同: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的资格并按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再行拍卖,原买受人应支付第一次拍卖中其本人和委托人应支付的拍卖佣金**台交易服务费,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由原买受人补足差额。
5.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拍卖资料的记载、口头介绍、网站、图录宣传等)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仅供竞得人参考,不作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做出的任何承诺或担保,我公司对拍卖标的真伪及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视同已全部接受经营**合同全部条款,拍卖成交后不得以合同条款无法接受为由拒绝签约。
6.本《拍卖公告》“特别提醒”部分所列全部条款为经营**合同的核心条款摘要,竞买人报名即视为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该等全部条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公告未披露”为由拒绝签署《经营**合同》或主张合同条款无效。
九、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竞买成交者即为买受人,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公司会联系、告知买受人;本公司地址:**省**市**县商会大厦B座1407室,联系人:134****1211王女士、136****1886谢女士)。若买受人系单位,还须提供下列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等单位证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他人签署时,还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委托书样本可向拍卖人索要)。
十、成交价款、拍卖佣金、软件使用费的支付:
1.成交价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经营**合同并将成交价款付清至委托人指定的账户。
委托方指定收款账户:
户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号:150********00089302
2.拍卖佣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支付15000元的拍卖佣金,并在拍卖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3.软件使用费:并向中拍平台按成交价的0.15%支付平台软件使用费,平台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使用费订单,买受人应在订单生成之日起的7日内通过线上完成费用支付,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平台可依法对其进行追缴或采取其他适当措施。
十一、拍卖保证金的退还:竞买人无违规违约行为,其缴纳的保证金按下列约定退还:
1.竞买未成交者的保证金:拍卖人在拍卖会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2.竞买成交者的保证金:不转抵应付款!在买受人按期付清应付全部款项(成交价款、拍卖佣金、软件使用费)后由委托人出具同意退还证明,拍卖人收到委托人退还证明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给买受人。
十二、保证金缴纳方式: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以下账号:
账 户:211********0006165
户 名:****
开户行:****公司**支行
十三、联系电话:
1.委托人(****):150****4782谢先生、187****4402彭
2.****:134****1211王女士、136****1886谢女士
附件资料****公司索取查阅):
本次经营项目《经营**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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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