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智能控费系统项目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医保智能控费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邱先生 079****3037

报价起止时间:2026-10-22 14:57 - 2026-10-27 18:00

采购单位:****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建议品牌
医疗行业应用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医疗行业应用; 永久授权:永久授权;

次要参数要求:
1项 250000.00 -

买家留言:-

附件: 采购需求.xls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省 **市 **县 横水镇 人民医院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其他要求 1、供应商承诺系统全院正式运行后,不对系统设置任何使用期限、授权码、用户数量等使用限制,不得预留后门、隐藏管控开关。 2、质保期内,针对本项目合同清单原有功能的BUG修复、参数配置调整、原有规则小幅优化免收费用。 3、质保期内,供应商提供系统免费版本升级;收到医保主管部门下发的审核规则、知识库更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适配更新。 4、本项目报价包含本系统侧HIS接口、省医保局99001接口的开发、调试费用,供应商保障接口连通、数据准确上传。因本系统程序缺陷造成数据漏传、错传引发医保扣款、处罚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HIS系统、省医保平台接口标准变更、第三方厂商原因导致的改造,费用另行协商。 5、质保期满后的年度运维服务费上限不超过本项目中标价的8%,维保服务范围同本文件售后服务条款,不含新增定制开发、第三方接口改造工作。
质保期 系统免费维保期(质保期):自项目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12个月。
售后服务要求 供应商按照国家及行业规范处理故障,保障医保审核系统稳定运行,承诺提供7×24小时电话及远程技术支持服务。服务分级约定:接到报修后,1小时内反馈处置方案及人员安排;8小时内出具正式****医院信息科。重大故障(全院医保审核业务不可用),工程师须在2小时内到场处置。 质保期内,固定配备一名具有三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经验的专职工程师为本项目对接维护;对接工程师更换须提前书面报请采购人同意。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人将在开标截止时点核验供应商信用信息,供应商也可自行提供开标截止前的信用查询截图。 若供应商提交《****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可免于提供上述(1)-(6)项对应的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确定成交结果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履约期间,对成交供应商信用承诺事项真实性进行核查;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或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备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杰出级(CS5)、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运行维护服务符合性证书一级。若上述证书为制造商持有,须同步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技术支撑授权函。 (2)供应商或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备医保智能审核软件开发能力与同类项目实施经验,须持有医保智能审核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同时提供近3****医院医保智能审核上线实施案例。若采用承诺函免证,核验时案例材料须包含合同关键页及上线/验收证明材料。 (3)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证书之一:正高级工程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系统分析师。佐证材料:证书扫描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项目经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更换人员资历不得低于原项目经理。 针对本条(1)-(3)项,供应商可提交《技术资质、案例及项目人员承诺函》,免于提交对应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确定成交结果后、合同签订前及履约全过程核查承诺真实性;核验不属实或材料虚假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资格、解除合同,供应商承担虚假承诺对应的全部法律责任及采购人损失。 (4)低于成本价管控:竞价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竞价人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无法诚信履约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提交书面成本构成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竞价人无法作出合理解释、不能提供有效佐证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2 实施及交付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完整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进度计划、实施团队配置、质量管控、安全保障、安装调试、系统测试、试运行方案等内容。 2、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系统部署、联调并进入试运行(上线);系统上线试运行后60日内完成合同全部功能验收。因采购人、HIS厂商、医保平台等第三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供应商不承担逾期违约责任;其余逾期情形按合同违约条款执行。试运行标准、验收标准以合同及采购需求为准,试运行合格方可启动正式验收。
培训要求 自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本院相关业务、运维人员开展分层分类培训。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完整培训计划,包含培训对象、培训内容、时长、地点、考核方式等;培训完成后向采购人交付电子版+纸质版操作手册、管理员运维手册,并组织培训考核。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