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园****公墓环境整治项目公开询价的公告
为回应群众诉求,消除墓区安全隐患,改善祭扫环境,********陵园****公墓实施一次性环境集中整治,现以公开询价方式择优确定承接服务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陵园****公墓环境整治项目
2.项目地点:****陵园公墓、****公墓(约90亩,具体面积以现场实际探勘为准)。
3.用工规模:计划用工大工18个工日、小工73个工日。上述工日数为采购人测算项目工作量的参考依据,不作为结算依据;最终以总价包干方式结算,不因实际用工数量增减而调整合同价款。
4.项目性质:本项目为一次性临时环境整治服务,完工验收合格后项目终止。本项目不招聘工作人员,不建立劳动关系,承接方及其作业人员与****不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
二、主要服务内容
1.****陵园****公墓全域杂草、枯枝落叶、生活垃圾、废弃杂物等进行彻底清理并外运处置,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2.****陵园及正寝园杂草及灌木等植株进行修剪。
3.对两处墓区内约29处已拆除的废弃墓体进行彻底清除、清运,并恢复场地平整。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文明作业要求,不得损坏墓区内现有墓穴、墓碑及公共设施;因承接方作业造成损坏的,由承接方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三、工期要求
总工期15天,自进场之日起算,遇连续降雨等不可抗力或极端天气确需顺延的,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可相应顺延,承接方不得据此主张增加费用。
四、项目限价及结算方式
1.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包含人工、修剪及割草机械、垃圾清运及外运处置、安全防护、税费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815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无效。
2.为防止恶意低价竞争、保障履约质量,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合理说明的,采购人有权将其响应作无效处理。
3.项目完工并经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及财政支付程序办理结算支付。验收不合格的,承接方应在采购人指定期限内无偿整改至合格;整改后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按合同约定扣减相应费用或终止合同。
五、承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园林绿化清理、零星土建维修或同类环境整治作业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报名及响应事项
1.公告期限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2日10时(**时间,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民政局****中心办公室。
3.响应材料(一式一份,密封提交):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包干报价(须加盖公章,明确报价金额);
(4)简要服务方案(包括人员组织、机械配置、进度安排、安全及质量保障措施等);
(5)无失信及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4.遴选方式:采购人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本公告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至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的,****小组按照服务方案优劣及同类经验确定排序。有效响应供应商少于3家的,本次询价作废,采购人将另行组织或按规定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七、其他事项
1.承接方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服务期间发生的全部安全风险及后果由承接方自行承担。
2.承接方须服从采购人现场管理,文明作业,遵守墓区管理规定,不得妨碍群众正常祭扫活动。
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拒不签订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履约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4.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及本单位内控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项目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177****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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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