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省宜**圳口里—奉**枧下窝锂矿采矿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2日-2026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795-****291(环评科)
通讯地址:****中心1楼(邮编:336000)
| 项目名称 | ******省宜**圳口里—奉**枧下窝锂矿采矿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宜**与奉**交界处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中国****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省宜**圳口里—奉**枧下窝锂矿采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省**市宜**与奉**交界处,露天采矿场大部分位于宜**境界内,**距西南侧宜**花桥乡约10km,本项目圳口里**行政区划隶属宜**花桥乡管辖,枧下窝**属奉**上富镇管辖,**地理坐标:东经114°57′16.906″~114°58′43.290″,北纬28°36′18.403″~28°37′15.799″。**由18个拐点圈定,分北区、南区,北区**面积1.9475km2,开采深度+786.8m~+320m;南区**面积0.5554km2,开采深度+700m~+230m。**总面积合计2.5029km2,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00.344hm2。 本项目属于**工程,拟对**省宜**圳口里-奉**枧下窝锂矿进行开采,锂矿设计开采回采率为98%,矿山设计利用矿石**量为51352.5万吨,开采矿石量为3000万吨/年,设计服务年限18年。采矿主要生产工艺包括:表土剥离、钻孔、爆破、铲装后由汽车运输至破碎站,经破碎后通过胶带输送至选矿厂或直接装车外售;废石经铲装、汽车运输、破碎后,通过胶带输送排入排土场。 产品方案:原矿3000万t/a。 本项目总投资约为4354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28804万元,约占总投资的6.6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处理工艺,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71996)、《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32001)相关要求,并落实《**省涉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指南(试行)》矿石(煤炭)采选与加工业B级企业管控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建设废水收集、处理系统。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省地标《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等相关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依法依规处置或综合利用。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四)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报告书》有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需严格按《报告书》矿山总平面布置设置露天采场、排土场、表土堆场等,在划定的各矿体范围内进行开采,严禁人为活动对外围植被造成破坏,各类生态敏感区范围不得设置取、弃土(渣)场、施工营地、施工场地等临时设施。矿山开发需按照绿色矿山开发要求开展作业,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基本原则做好生态环境修复。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有毒有害物质风险管控;科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齐配足环境应急设施与应急物资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减轻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项目配套的环保设备设施应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相关手续,报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生态环境安全。 (八)排污口规范化和环境监测要求。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应按规定落实有关监测要求。 (九)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应满足《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政府落实好规划控制要求,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十)环境信息公开要求。建设单位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十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满足生态环境部门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建设单位通过网络平台、报纸、现场张贴公告等多种方式开展公众参与,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相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已在拟受理阶段予以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