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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人民医院核医学科核技术利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6日 至 2026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1-****9732
通讯地址:**省**市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中心(方楼)4楼19号窗口
邮编:330077
| 建设名称: | ****医院核医学科核技术利用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民德**侧、育才**侧、福康路东侧、敖洲路****人民医院高压氧舱一层南侧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人民医院高压氧舱(单层独栋建筑)一层南侧区域建设核医学科,属于乙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拟使用131I放射性药物进行甲功测定及甲亢治疗;拟使用32P核素开展敷贴治疗。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 (1)拟设置卫生通过间、储源室、自动分装室、患者通道(服药间)、留观室(抢救室)(含卫生间)、P-32分装室、敷贴治疗室、固废间、登记室、主任办公室、甲功室、碘控制区、候诊大厅等配套功能辅助用房。(2)拟在辐射工作场所设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对讲装置、监控装置、门禁装置、排风装置等安全防护措施。(3)拟设置1间固废间,用于暂存放射性固体废物。(4)本项目放射性废液来源于操作131I、32P放射性药物的人员清洗、场所清洗及应急清洗产生的放射性废液,131I给药后患者在留观期间产生的放射性废液。本项目产生放射性液体的主要场所为卫生通过间的洗手池、淋浴间,留观室内卫生间。本项目设置1个放射性废液衰变池用于储存含有放射性核素131I、32P放射性废液。(5)本项目核医学科工作场所设计了3套排风系统及1套新风系统。各套排风系统在汇入主排风管道前独立设置,各排风支管设置止回阀,并保持工作场所的负压和各区之间的压差,以防止放射性气体及气溶胶对工作场所造成交叉污染,保证场所内的通风良好。 (6)本项目配备有相应的监测仪器及防护用品。(7)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并按实送检,建立完善的个人剂量档案及健康档案。(8)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辐射安全管理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生辐射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当地生态环境、**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 |
|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提供): |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 / |
| ****政府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