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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南苏区重点****基地****基地)项目 结算二审(财政评审) |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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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造价咨询 |
| 1.乙方接到甲方领取项目资料的通知后,乙方应及时领取资料。乙方在接收资料后2个工****公司公章的《结算审计工作方案》、开展本项目所缺送审资料清单。《结算审计工作方案》的内容应包含且不限于人员安排、进度安排、质量把控方案等。逾期未提交以上资料的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2. 乙方在出具工程结算初审报告前须组织多方现场踏勘并做好踏勘记录。在现场踏勘前乙方应先自行踏勘,提出踏勘疑点,拟定书面踏勘工作方案,并在现场勘查前至少2个工作日将踏勘疑点及踏勘工作方案书面告知甲方。3.乙方应在接收甲方提供的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初稿,直至双方核对无误为止。 |
| 2026-10-23 14:00:00 |
| 投资额(¥37,000,000元) |
| ¥10.0 - ¥30.0 |
| 1.****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省级财政投资评审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规【2024】5号),基本付费、核减付费、最低付费参照赣财规【2024】5号文规定的付费标准同比例下浮(审减金额为乙方出具的评审报告终稿中扣除甲方评审人员发现的应减金额后的金额)。 2.费用的支付:乙方出具的财政评审报告经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一次性结清乙方评审费用。 |
| 3(个工作日) |
| 7(个工作日) |
| 3(个工作日) |
| 网上竞价 |
| **宏****公司 |
| **省**市****区彬江镇龙头山路69号 |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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