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于2026年10月9日发布《****关于公开处置报废汽车拆解物料的公告》,因原项目征集阶段部分物料有效报价参与不充分,为充分征集意向受让方,保障国有资产处置效益,经我公司决定,就该部分汽车拆解物料重新开展公开处置工作,欢迎符合条件意向参与方重新报名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物资清单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以实际过磅为准) |
| 1 | 报废汽车铁轮毂带轮胎(家用汽车) | 吨 | 25 |
| 2 | 报废汽车铁轮毂带轮胎(货车、巴士) | 吨 | 19 |
| 3 | 轮胎皮 | 吨 | 24 |
| 4 | 废胶条 | 吨 | 23 |
2.存放地址:****厂区。
3.现场看货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53****1888;张先生,联系电话:199****4567
二、重要信息披露
1.有意向的客户可于2026年10月27日17:00前提供报价单(接收单项报价,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及营业执照或身份证至我司,物资清单第1、2项意向受让方均需要报价响应,项目实行一次报价,不接受多次修改补报。如需特殊资质的需要提供资质材料。
2.报价文件内容应清晰准确无涂改,加盖公章(自然人报价的签名捺印)。
3.标的物状况以现场看样为准,标的数量以出售方现场称重数量为准,按标的现状成交。
4.报价公司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实施经营行为;其中收购危险废物的意向单位须具备对应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资质。
5.我方以物资现状进行处置,所有货物的装、卸、运输、合规处置等全部费用均由购买方承担。
6.交易方式为先付款后提货。
三、资格要求
1.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参加本次报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环保、安全生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省**市经开区**港区港兴路以南,**路以北,****
2.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53****1888;张先生,联系电话:199****4567
3.报价文件接收邮箱:hyhb@gf123.****.com
五、其他说明
1.晚于截止时间提交的文件视为逾期递交,出售方将拒绝接收。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照本公告要求,完整准备全部报名资格材料。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由意向受让方自行负责,我方不再另行通知材料缺项、不再安排补正。资格材料不齐全、不符合公告要求的,直接判定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报价无效。
3.未入选单位不另行通知,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4.本公告仅为要约邀请,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契约,最终****物资处置协议为准。
(扫描二维码获取询价处置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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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