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本级]萍乡市芦溪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底泥)综合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变更[重发公告第1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变更] [第1次变更]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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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底泥)综合治理项目中标公示

**市**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底泥)综合治理项目于2026年10月09日9时30分在**省公共**交易网进行不见面公开招标,中标排序为:

第一中标排序人:****

项目经理:郭勇

投标报价:****7121.12元

类似业绩:**县枧潭溪流域片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第二中标排序人:****集团****公司

项目经理:阳彬

投标报价:****7092元

类似业绩:****堂镇川槎涌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水利部分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三中标排序人:****公司

项目经理:张冰

投标报价:****6936.98元

类似业绩:**市炉上河生态修复水质改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示时间:共三日,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29日

注:1、潜在选取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选取结果如有异议,应先向项目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持本人身份证提交至项目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异议受理电话:183****7977

2、潜在选取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如有异议,可依法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持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含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一并附上异议书及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环境局

投诉受理电话:0799-****631

招标人:****

电话:183****7977

监督机构:****环境局

电话:0799-****631

招标代理机构:****

电话:185****5891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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