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等法规制度,****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满足特殊病人外出购药的需求,****医院门诊2楼西边病人等候区对外招租。本次招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欢迎符合条件的法人或个人参与竞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产概况:位于****门诊2楼西边病人等候区,出租面积约50平方米。
二、经营用途:双通道及慢性病药房
三、交易方式:本次公开竞租以现场竞价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租,二人以上报名且竞租成功有效。
四、招租底价:36000元/年。
五、承租人的确定:现场公开竞价且出价不得低于招租底价,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并签订《公开租赁成交确认书》。
六、租赁期限、起止日期:三年,具体租赁起止日期以《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为准。
七、根据竞价结果确定租金,承租人按年度支付,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必须缴足首年度的租金。
八、公告期限:2026年10月27日起至2025年11月3日止。
九、报名地点:********中心
十、竞租时间:2026年11月4日下午14点30分。
十一、竞租地点:********中心。
十二、竞租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有意竞租者请于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3日的工作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到********中心咨询和报名,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可参加竞租活动。
(二)竞租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如报名人不能到场的,须提供报名人授权委托书;
十三、其它:
(一)出租资产为现状条件下出租,有参与意向者在充分了解招租场地后决定是否报名。
(二)竞价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应与招租人签订《资产租赁合同》;不与招租人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租赁资格,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详细情况请致电:
十四、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商务中心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792-****707
****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