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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022MAD2PK740Q | 建设单位法人:李朝栋 |
| 李朝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工业园 |
| ****年产1200万米PU合成革后段处理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5-C2925-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园区 |
| 经度:116.879940 纬度: 27.25651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09 |
| 抚环审字〔2024〕1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022MAD2PK740Q001V |
| 2025-04-0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120 |
| 121 | 运营单位名称:**** |
| ****1022MAD2PK740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022MAD2PK740Q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406MA38FYL32X | 竣工时间:2025-02-2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016CX7vO |
|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租赁标准厂房设置4间生产车间、3间原料库、1间成品库、1间半成品库等主体、储运工程,设置1间办公室、卫生间等辅助工程,**废水处理、废气治理、噪声治理、喷淋储罐区、危废间、固废间、清洗废液池等环保工程,**制冷、循环冷却系统、空压机等公用工程,给水、排水、****园区工程,供热依托**县巴****公司****工业园可再生新能源年产72万吨蒸汽集中供热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租赁标准厂房设置4间生产车间、3间原料库、1间成品库、1间半成品库等主体、储运工程,设置1间办公室、卫生间等辅助工程,**废水处理、废气治理、噪声治理、喷淋储罐区、危废间、固废间、清洗废液池等环保工程,**制冷、循环冷却系统、空压机等公用工程,给水、排水、****园区工程,供热依托**县巴****公司****工业园可再生新能源年产72万吨蒸汽集中供热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生产工艺和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以贝斯、溶剂型PU树脂、固态PU树脂、DMF、色母粒、离型膜、乙酸丁酯、乙酸甲酯、丙酮、热烫印膜等原辅料,经配料、搅拌、涂层、烘干冷却、贴合、革膜分离、压花、磨皮、喷涂、揉纹、烫光、印刷、贴膜等工序,形成1200万米/年PU合成革成品产能。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生产工艺和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以贝斯、溶剂型PU树脂、固态PU树脂、DMF、色母粒、离型膜、乙酸丁酯、乙酸甲酯、丙酮、热烫印膜等原辅料,经配料、搅拌、涂层、烘干冷却、贴合、革膜分离、压花、磨皮、喷涂、揉纹、烫光、印刷、贴膜等工序,形成1200万米/年PU合成革成品产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根据废气污染物类别和性质,强化生产管理、采取密闭生产体系、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厂区绿化率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影响;采取成熟可靠治理工艺,确保废气污染物排放分别满足《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相关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采取成熟可靠的废水处理工艺,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全厂废水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标准的A标准后,尾水排入黎滩河。 (三)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优化平面总体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音、减振,加强设备的维护和厂内绿化等措施,控制项目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各类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中倾倒。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危险废物应定期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利用或处置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进行利用或处置,并按规定办理转运手续;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在贮存过程中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生产车间、危废暂存库间、原料库、事故池、喷淋废液储罐区、清洗废液储池、化粪池、喷淋塔等场所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并定期进行维护,防止项目废液、物料渗漏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控井,一旦地下水出现污染,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认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环境风险应急设施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项目废气和废水排放设施按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 (八)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应满足《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县政府,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生态环境局出具,我局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十)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定期开展监测,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接受社会监督。 | 实际建设情况:(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已按废气污染物类别及性质强化生产管理,搭建密闭生产体系,废气收集效率满足要求,同步落实厂区绿化;配套成熟可靠的废气治理设施,废气污染物排放稳定满足《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相关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严格执行 “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 原则,废水治理工艺成熟可靠,《报告书》中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全部落实到位;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来源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达标排放至黎滩河,出水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 (三)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已优化厂区总平面布局,全部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配套落实隔音、减振降噪措施,定期开展设备维护,厂区绿化工程已实施;厂界噪声能够稳定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 “**化、减量化、无害化” 原则,落实各类固废收集、贮存、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不存在生产废物、废料直排或混入生活垃圾倾倒的情况。厂区已按规范建设容积充足的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管理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定期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单位处置,按规定完成危险废物转运手续;一般工业固废依法合规处置,贮存区域落实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遵循 “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 原则,《报告书》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全部落实。生产车间、危废暂存库、原料库、事故池、喷淋废液储罐区、清洗废液储池、化粪池、喷淋塔等区域均完成防腐防渗施工并定期维护,杜绝物料、废液渗漏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按方案布设地下水监控井,可及时监控地下水水质,若发现污染将第一时间排查渗漏源并处置。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报告书》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配套建设有效容积满足要求的事故应急池;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齐应急物资与应急设施,并按计划组织应急演练;如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可第一时间启动预案,控制污染扩散。 (七)排污口规范化要求:已按照国家及**省相关规定规范化设置污染物排放口,配套设立排污口标识牌;废气、废水排放设施按规范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 (八)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项目环境防护距离满足《报告书》要求;****政府做好项目周边规划管控,防护距离范围内未**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投产运行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生态环境局出具、批复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不突破总量限值。 (十)信息公开要求:已落实《报告书》环境监测计划,委托具备资质的监测单位开展定期监测;按规定开展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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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1.8792 | 5.522 | 0 | 0 | 1.879 | 1.879 | / |
| 1 | 化粪池 | ****处理厂接管标准 | 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厂****园区污水管网,****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 生活污水排口#1和生活污水排口#2进行采样监测,生活污水排口#3和生活污水排口#4在监测期间无废水产生。 |
| 1 | 冷六层水喷淋(21m)吸收+1根25m排气筒 | 《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冷六层水喷淋(21m)吸收+1根25m排气筒 | 对VOCs、DMF、臭气浓度进行监测 | |
| 2 | 五层水喷淋(18.5m)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1根25m排气筒 | 《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五层水喷淋(18.5m)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1根25m排气筒 | 对VOCs、DMF、臭气浓度进行监测 |
| 1 | 噪声处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采取低噪声风机、减震、隔声等措施 | 本次监测在厂界外东、南、西、北面1m处各布设一个监测点位 |
| 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生产车间、危废暂存库间、原料库、事故池、喷淋废液储罐区、清洗废液储池、化粪池、喷淋塔等场所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并定期进行维护,防止项目废液、物料渗漏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控井,一旦地下水出现污染,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 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遵循 “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 原则,《报告书》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全部落实。生产车间、危废暂存库、原料库、事故池、喷淋废液储罐区、清洗废液储池、化粪池、喷淋塔等区域均完成防腐防渗施工并定期维护,杜绝物料、废液渗漏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按方案布设地下水监控井,可及时监控地下水水质,若发现污染将第一时间排查渗漏源并处置。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各类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中倾倒。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危险废物应定期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利用或处置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进行利用或处置,并按规定办理转运手续;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在贮存过程中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 “**化、减量化、无害化” 原则,落实各类固废收集、贮存、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不存在生产废物、废料直排或混入生活垃圾倾倒的情况。厂区已按规范建设容积充足的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管理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定期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单位处置,按规定完成危险废物转运手续;一般工业固废依法合规处置,贮存区域落实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 1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认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环境风险应急设施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报告书》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配套建设有效容积满足要求的事故应急池;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齐应急物资与应急设施,并按计划组织应急演练;如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可第一时间启动预案,控制污染扩散。 |
| 给水、排水、****园区工程,供热依托**县巴****公司****工业园可再生新能源年产72万吨蒸汽集中供热项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给水、排水、****园区工程,供热依托**县巴****公司****工业园可再生新能源年产72万吨蒸汽集中供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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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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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