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鸿鹏活性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软土固化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宜春-高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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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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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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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软土固化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年产10万吨软土固化剂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6-10-28至2026-11-03,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5-****965
通讯地址:****中心A座3楼环保窗口
邮编:330800

项目名称:

****年产10万吨软土固化剂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核工业**0研究所

项目概况:

项目基本情况。改扩建项目,****工业园(****内),****审批局备案同意(2608-360983-04-01-985050),符合产业政策。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5°26'40.919"、北纬28°10'17.191"。项目四至:东面为铁路货场、南面为高****公司、西面为高胡公路、北面为济民可信清洁能源有限。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200m2,项目不新增用地。 厂区现有情况:****年产二十万吨活性建材粉项目于2010年6****环境保护局批复(高环督字〔2010〕57号);****新增年产四十万吨活性建材粉扩建项目于2010年11****环境保护局批复(宜环督字〔2010〕407号);****年烘干180万吨含锂原材料技改项目于2023年8****生态环境局批复(高环评字〔2023〕46号)。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拟扩建一条软土固化剂生产线。项目原料库、成品库、办公楼、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洗车平台、沉淀池(10m3)、初期雨水收集池(900m3兼事故应急池)、一般固废暂存间(200m2)均依托现有;**软土固化剂车间、危废暂存间(5m2);配套相应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处理设施等。项目软土固化剂生产线主要以水泥、矿粉、脱硫石膏(属性鉴**果须为一般工业固废)、氟石膏(属性鉴**果须为一般工业固废)、粉煤灰、硅质渣(锂渣,属性鉴**果须为一般工业固废)等为原辅料,电能为能源,经给料、球磨、包装、成品入库等工序得到年产10万吨软土固化剂。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4.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目标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采用国内外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环境**的工艺技术方案,选用优质装备和原材料,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废水污染防治要求。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和综合利用方案。营运期车辆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分别经沉淀(氧化+除铊除铍剂+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抑尘用水,不外排。同时应在雨水排放口安装氟化物、铊等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回用水中基础因子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洗涤水标准,特征因子执行**省《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149-2019)标准中的较严值。雨水排放口总铊、氟化物执行《关于印发**市涉锂电主要行业生态环境监管标准的通知》中附件4预警值以及《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清单中表1直接排放标准限值较严者(铊预警限值浓度为2μg/L,氟化物预警限值浓度为2mg/L)。 (三)废气污染防治要求。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工艺处理,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运营期软土固化剂生产线中球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同时加强无组织废气治理,确保厂界废气达标,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如果无法稳定达标,需进一步进行有组织治理。 软土固化剂生产线中球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一般固废包括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废钢球;危险废物包括沉淀池沉渣、废机油、机油桶、含油废抹布手套。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相关环保手续,贮存过程应认真落实相关环保要求,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当合法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转。 厂区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运行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运营期噪声源包括球磨机、吨包机、风机及其它机械设备等。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平面布局,加强车间密闭性,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定期对减震装置等降噪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经厂房、围墙隔音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东面、南面、北面)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厂界(西面)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六)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表有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置标示牌。 (八)卫生防护距离。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原料库边界外延50m及软土固化剂车间边界外延100m。****政府和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我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项目配套的环保设备设施应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相关手续,报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