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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管委会三清乡方塘村休闲农业场地租赁(5年) | |||||||
| 标的名称: | ****管委会三清乡方塘村休闲农业场地租赁(5年),挂牌价45,000.00元 |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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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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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6年10月29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6年11月11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1、标的名称:****管委会三清乡方塘村休闲农业场地租赁(5年)。 2、标的概况:此次招租共有1处标的,出租面积7000平方米,起拍价9000元/年(5年总租金45000元),保证金5000.00元。 |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标的情况 (一)标的概况:本次招租标的为方塘村休闲农业场地整体经营性资产,包括场地及地面附属物、菜地、水塘等(以标的移交清单为准);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 (二)现状与瑕疵披露要求:标的物需自行勘察,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标的交付时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交易成交及成交总价。 (三)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5年,无免租期;标的交付时间、起租日、到期日均以成交合同约定为准。 二、租金与费用支付要求 (一)租金缴付及递增方式:采用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年支付,即于交易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租期内租金无递增;具体租期起止时间以租赁合同为准。 (二)费用支付时间:交易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年租金。 (三)悔拍责任:逾期未足额缴纳者,视为悔拍,招租方有权无条件全额没收竞买保证金,二次交易产生的差价须由原承租方承担;原承租户竞得标的后未按期缴清费用的,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须无条件腾退标的。 (四)交易税费:(1****政府税费由承租方承担;(2)按租期内租赁总价(成交价×租赁年限)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件的相应条款收取。 三、合同签订、交付与腾退 (一)合同签订:付清全部应付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二)交付时序:本次交易成交后,交易标的将于原合同到期之后交付给新承租方,在此之前新承租方不得干预原承租方经营活动。 (三)原承租方腾退要求:租赁协议已到期的原承租方如未竞得标的,须在交易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搬离;未到期的原承租方如未竞得标的或未按期缴清费用,须在合同到期后10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要求办理交接手续,结清所有经营所产生的租金、水、电等费用,并将所属可移动的设备、设施搬离、清空;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等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损坏。若原承租户逾期未搬离、清空,视为自愿将租赁标的内剩余设备、设施无偿赠予招租方,原承租方不得要求任何赔偿或补偿。 (四)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后招租方若无其他用途且继续对外出租的,另行公开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地上附着物处置 (一)既有附着物:交付时已有的房屋建筑、水塘设施、果树苗木等地上附着物的数量、成新及归属,以标的移交清单为准。 (二)新增设施:承租方经同意新增的设施,能拆除的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不能拆除或不拆除的归招租方所有;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投入的可移动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能强行要求新承租方收购;装饰、装修不可移动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未按期撤除的设施、设备,招租方有权进行处理,并不予任何补偿。 (三)在田作物与存鱼:由承租方自行处置。 五、经营使用限制 (一)主体结构保护与改建审批:承租方在标的成交后,不得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及原有配套设施;经营过程中需要改建、**设施的,必须征得招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依法办理设施农用地或建设审批手续,改建方案需递交招租方备案,确保标的安全质量。 (二)用途限制: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策规定合法经营,不得改变场地农业用途,不得擅自在耕地上进行非农建设,不得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有相关违约行为。 (三)证照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能否取得由承租方自行判断并承担风险。 (四)转租限制: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原则上不得擅自转让整体租赁权或部分租赁权;确有转让需求的,须书面上报招租方,经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擅自转租或分租的,须承担违约责任(详细内容在成交合同中约定)。 六、风险提示与责任承担 (一)费用与债务承担:标的成交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水、电费)以及债务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二)安全与法律责任: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民事、刑事、行政以及安全责任自行承担,与招租方无关。 (三)经营风险提示:休闲农业经营受季节、天气、客流、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承租方应充分评估经营风险,自主决策、风险自担。 ****政府规划调整:因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归责于招租方的情形,招租方需提前终止合同并收回租赁标的物的,应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按通知要求无条件完成撤场,招租方无需承担其他责任。 意向承租方参与竞拍前,应充分知悉并确认上述重大事项及披露要求;本部分未尽事宜以成交合同约定为准。 | |||||||
|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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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价款支付方式】价款按年支付。承租方应于交易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首年价款****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交易中心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保证金处置方式】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竞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承租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返还原汇款账号,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算账户期间产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
| 联系方式: | 详细咨询:**** 联系电话:徐燕180****6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