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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受理****笔配件生产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2026-10-30至2026-11-05,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1-****0852
通讯地址:**县政务服务一楼大厅13号窗口
邮 编:33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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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笔配件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文港镇新港大道以东K1地块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省**市**县文港镇新港大道以东K1地块,项目为笔配件制造。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注塑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下料粉尘自然沉降。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水田作物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减震、厂房隔声、消声等。 固废:项目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5m2),位于厂房东北角,定期均交由有相应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理;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位于一般固废暂存间西侧,定期交由有资质处置的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