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赣0425破3号江西真龙电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第二轮)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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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第二轮)
公 开 人:****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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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第二轮)

2026年6月29日,****法院依法作出(2026)赣0425破申3号民事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7月2日作出(2025)赣0425破3号决定,****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公司的运营价值,提升债权清偿比例,有效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管理人拟采取“假马竞标”模式招募重整投资人:由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收购报价,并在缴纳保证金、签订意向投资协议后,向法院申请重整;同时,管理人以“假马竞标”竞标模式拟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现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根据管****公司《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工商内档材料等显示:

真龙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4日,法定代表人罗来发,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股东罗俊、持股70%,股东张学萍、持股3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0656791;住所地:****开发区星火工业园荣祺大道南侧;经营范围: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资产情况

根据**中浩房****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2026年6月29日),真龙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总值为人民币****65464元,具体构成如下:

重整招募资产:163亩核心生产区域资产(含**房产),评估值为****69779.05元。该部分资产纳入本次重整投资人预招募范围;此外,除前述评估值外,真龙公司持有的**省著名商标、品牌价值及多年积累的市场信誉等无形资产亦同步纳入招募范围(未计入上述评估总值)。

非重整招募资产:非核心生产区域117亩土地及地上房产等,评估值为****5684.95元。该部分资产不纳入本次重整投资人预招募范围,且已于2026年9月30日在**资产司法拍卖平台公开处置。

评估报告中的具体资产明细如下:

1.不动产。

****公司通过出让方式获得1宗土地,并办理17本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中的土地面积合计109061.14㎡、房屋建筑物面积75278㎡。其中,土地评估价值为****8516元,房屋建筑物共15项,评估价值为****0310元;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共计54项,评估价值为****3198元。

2.机器设备。

真龙公司的各类设备,含合膏线、合膏线配套、蒸汽带电辅助加热表面干燥机等,共计396项,评估价值****4133元。

3.电子设备及办公用品。

真龙公司的电子设备及办公用品,含电脑、空调、机等,共计482项,评估价值****927元。

4.绿化树木。

真龙公司的绿化树木共计27项,含罗汉松、桂花树等,评估价值为301695.05元。

二、意向投资人报名条件

意向投资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主体资格: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者具备相应经营管理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资信良好:意向投资人于本预招募公告发布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意向投资人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限制消费措施,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资金实力:意向投资人应具备足额资金实力,能按期支付投资款。

(四)产业协同: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新能源、新材料或蓄电池产业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五)意向投资人可以是单独意向投资人亦可是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符合本公告载明的预招募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案预招募。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六)意向投资人在参与预招募、遴选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策规定,****法院和管理人依法监督。

三、预招募流程

(一)报名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收购报价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意向投资收购报价金额。

2.主体资格资料。意向投资人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意****公司简介、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主营业务、经营业绩等信息);若以联合体方式投资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出资证明、决策机制及**基础,以及全体成员对出资、履约承担连带责任的书面承诺。

4.章程、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有权机构同意投资的相关决策文件(需提供原件)。

5.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近三年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

6.资金实力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或者其他显示具有投资资金实力的证明。

7.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如未经审计的,可提供财务报告。

8.最新的征信报告。

9.保密承诺函。

10.上述全部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以联合体方式报名的,各成员均需加盖公章。所有报名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应将报名资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qq.com。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6年11月15日前将上述报名材料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的方式交予管理人。

联系地址:******开发区****广场A栋15****事务所。

联系方式:139****9549(郭),155****3061(唐)。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三)预招募须知

(一)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重整意向投资人,本次预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

(二)本预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本预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仅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三)意向投资人应谨慎、细致阅读本预招募公告,严格按照本预招募公告规定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履行报名及其他手续;

(四)本预招****公司现有材料所做的综合性、概括性陈述,不代表管理人的确认或承诺,也不能代替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参与报名重整投资人预招募时,除参考本公告外,需要自行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尽职调查。

四、尽职调查

拟开展尽职调查的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函》后,管理人将协助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尽调事项不包括客户资料等商业及技术秘密)。

五、报名资格审查

管理人根据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且提交材料准确、齐全的,意向投资人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并按提交意向报价方案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若意向投资人未按期交纳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保证金缴纳

意向投资人应按提供的意向收购报价方案,于预招募期限截止前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500万元。意向投资人仅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意向收购报价方案并完成保证金缴纳视为报名成功。报名保证金处理规则如下:

1.对于未按时提交意向报价方案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于意向报价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2.对于已提交意向收购报价方案但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于通知意向投资人本次遴选结果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3.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其支付的报名保证金自动可根据意向投资人选择转化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不足部分应当及时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约定补足,如意向投资人选择原路退回报名保证金,将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约定另行缴纳履约保证金。

七、特殊事项说明

(一)特别说明

1.本次预招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对所有意向投资人均平等适用。

2.本预招募公告中对债务人基本情况介绍系让各意向投资人初步了解债务人基本情况,本公告内容未完整描述债务人的全部情况,最终情况以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结果为准。

3.本预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投资决策时,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中介进行尽职调查或出具投资意见。

(二)风险提示

1.意向投资人因预招募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成本、尽调费用、差旅费等),由其自行承担。

2.本预招募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意向投资人应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前来接洽,共商投资**事宜。

特此公告

****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保密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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