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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现将****年处理30万吨矸石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简介
(一)建设单位:****
(二)项目名称:****年处理30万吨矸石加工项目
(三)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3****3338
(四)所属行业: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五)建设地点:**省**市****村委上槎村
二、公示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和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自2026年10月30日-2026年11月2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